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供销社改革发展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意见
(鲁政发〔2007〕64号)
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加快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是统筹城乡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需要,对于建立和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根据党的十六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中央及省委有关政策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现就加快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进一步明确新时期供销合作社定位和改革发展要求
近年来,中央明确提出统筹城乡发展的战略决策,确立了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大任务,为改革和创新农村经营体制提出了新的要求,农业和农村工作步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我省供销合作社在各级党委、政府和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的领导下,在逐步解决经济转轨所造成困难的同时,致力于农村新型经营服务体系建设,对推动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供销合作社应当在城乡之间、市场与农民之间、政府与农民之间发挥长期植根农村的经济组织优势和中介、整合、转换作用,在城乡统筹中探索开辟一条改革发展的新途径。
供销合作社的改革和发展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为农服务的办社宗旨,集新农村建设参与者和利益相关者为一体,创新经营服务方式和组织形式,建立农村新型经营服务体系,使供销合作社成为农民合作经济的促进力量、农村现代流通的骨干力量、农业社会化服务的推动力量,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作出重要贡献。
二、创新经营服务方式,构建农村新型经营服务体系
全省供销合作社要创新经营服务方式,建设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农村社区服务中心和农村合作经济服务体系,搭建为农服务的“一个网络、两个平台”,为构建农村新型经营服务体系奠定基础。
(一)建设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搭建连接城乡的桥梁。建设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对于提高农民生活质量、全面启动内需、繁荣城乡市场、确保食品安全具有重要意义。各级供销合作社要按照职责分工,进一步加强对农业生产资料、再生资源、棉花等重要农产品以及本系统企业烟花爆竹经营活动的管理。要运用现代经营方式,根据农村实际情况,发挥供销合作社作用,从在县域内整合资源起步,建设覆盖乡村、实施标准化和规范化服务的新型流通服务网络。要通过新建、改造、重组,特别是供销合作社之间的合作等形式,培植带动日用品、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产品连锁经营的龙头公司。充分发挥基层供销合作社作用,加快新型网点设施建设。适时建立日用品、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产品配送中心,使其成为沟通城乡商品流通的枢纽。参与和带动社会商业网点调整经营业态,推进连锁经营。根据农民的需要和经营者的意愿,逐步将通讯、医药、图书、农机等经营项目和劳务、技术等代理业务融入网络。整合资源,强化农业生产资料经营网络的科技服务功能,逐步实现农资经营与技术服务的一体化。要以农产品生产基地为基础,以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为依托,发挥日用品和农资流通网络及相关加工经营企业的作用,促进农产品的标准化生产,建设新型农产品经营网络。按照发展循环经济的要求,积极构建包括回收、加工利用在内的再生资源经营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