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继续开展家畜定点屠宰管理专项治理。一是整治不合格的屠宰厂、场(点),对整改不合格的要坚决取缔,确保群众吃上放心肉。二是开展家畜定点屠宰厂分等定级评审试点工作,促进我区定点屠宰企业管理上新台阶。三是加大对私屠滥宰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提高生猪屠宰进点率,确保屠宰进点率县城以上达到95%,乡镇达到92%。
(3)深入开展酒类专项整治,确保全年不发生毒酒事件。一是严把市场准入关。确保酒类经营许可证核发率达到90%以上;二是继续贯彻落实商务部颁发的《
酒类流通管理办法》(商务部令[2005]第25号),推行酒类流通管理溯源制度,到2007年底,《酒类流通随附单》推行率达到90%以上,散装白酒销售贴标率达到90%以上。
2.加大对农村食品安全的整治力度,阻止假冒伪劣食品向农村转移。全面推进“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和农村食品“市场流通网”、“监管责任网”和“群众监督网”建设。开展“公共卫生进农村”等系列宣传活动,普及食品卫生知识和科技常识,增强农村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
3.加强餐饮卫生监管。扩大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的范围,规范食品卫生许可和管理。加强对餐饮行业和学校、工地食堂的监管,提高餐饮卫生水平。
4.继续整顿药品市场秩序。围绕药品研制、生产、流通、使用等环节,突出重点品种和重点地区,强化日常监管,推动行业自律。严格市场准入管理,打击虚假申报行为;对药品生产企业认证(GMP)的执行情况进行全面检查;规范药品经营主体行为,加快推进农村药品“供应网、监督网”建设;加强药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事件)监测和再评价。
(二)继续加大保护知识产权力度。
1.按照《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保护知识产权行动纲要(2006-2007年)的通知》 (国办发[2006]22号)的要求,制定实施 2007年广西保护知识产权行动计划。
2.严厉打击侵犯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等各类知识产权的违法犯罪行为。继续围绕进出口、展会、定牌加工、商品交易市场、印刷出版等重要环节,开展专项整治;取缔盗版光盘生产线,打击售卖盗版光盘的违法行为;推动企业使用正版软件。
3.充分发挥保护知识产权举报投诉服务中心的作用。强化保护知识产权举报投诉服务中心为权利人、社会公众和有关执法机构服务的功能;完善保护知识产权举报投诉服务中心的工作机制,规范举报投诉件的办理;健全现有举报投诉渠道间的信息沟通机制,形成便利畅通的举报投诉服务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