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推动农村社区卫生事业发展。大力抓好社区卫生工作,开展健康教育,引导社区成员树立卫生环境意识,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加强社区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兴建社区卫生服务站(点),逐步形成农村社区卫生服务网络,不断改善农村医疗卫生条件。以社区卫生服务站(点)为依托,加强疾病预防、医疗、保健、康复、健康教育和计划生育技术等服务。采取积极措施,开展爱国卫生工作,动员村民进行改水、改厕,逐步消灭农村“脏、乱、差”现象,净化、绿化、美化农村社区环境。
(六)繁荣农村社区文化教育事业。通过开办图书室、文体活动室、学习园地等场所,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丰富村民业余生活,提高村民素质。认真贯彻落实《
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广泛宣传“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的公民基本道德规范。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和村民自治章程,规范村民行为,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
(七)加强农村平安社区建设。建立健全农村社区治安保卫组织,加强农村社区警务工作。调解农村社区民间纠纷,化解群众矛盾,消除治安隐患。积极协助村级组织做好治安联防,组织开展经常性、群众性的法制教育,加大刑满释放、解除劳教和违法人员的帮教工作力度,加强流动人口的管理,预防各种违法犯罪行为,维护农村社区稳定。
四、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实施步骤
结合我区实际,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分4个阶段推进: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调查摸底。通过召开会议、印发宣传资料、张贴标语、电视广播宣传等形式,广泛宣传农村社区建设的目的、意义和作用,使各级和各有关部门充分认识开展农村社区建设的重要意义,增强群众参与农村社区建设的积极性,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各地深入开展调查研究,了解情况,掌握民情;各试点村通过召开座谈会、入户访问、问卷调查等形式,了解村民关注的热点、难点和急需解决的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解决方案。各地通过举办各种形式的培训班,使广大干部群众特别是具体参加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的工作人员进一步提高认识,明确试点工作的目的意义、方法步骤和主要内容,为开展试点工作奠定基础。
第二阶段:成立机构,制定方案。各县 (市、区)和有试点工作任务的乡(镇)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领导(协调)小组成立农村社区建设工作指导组,负责本地区的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并按照自治区的总体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