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实施《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的通知

  二、认真做好《条例》的学习、宣传和培训工作
  各级行政机关公务员特别是担任领导职务的公务员要带头学习《条例》,做到认识到位、组织到位、工作到位、措施到位。要把《条例》作为行政机关公务员培训的重要内容,分层推进,逐级展开,各级人事部门要结合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情况,抓紧制定学习、宣传《条例》和人员培训的具体工作方案。力争用一年左右的时间将全体行政机关公务员轮训一遍,增强广大行政机关公务员的纪律观念和责任意识,全面提升各级行政机关公务员依法行政的水平。要按照学用结合的原则,加强业务骨干培训,不断提高做好行政机关公务员纪律惩戒工作的本领和水平。要以实施《条例》为契机,加强党纪国法和纪律教育,切实抓好警示教育,使广大行政机关公务员从典型案例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促进《条例》的贯彻落实。
  三、严格执行《条例》的各项规定
  严明行政机关公务员纪律,严惩违法违纪行为,是正确实施《条例》的必然要求。各地要严格执行《条例》的各项规定,努力做到坚持原则不动摇、执行法规不走样、履行程序不变通、遵守纪律不放松,真正实现有纪必依、执纪必严、违纪必究。加强反腐倡廉工作,推进机关廉政建设,严肃查处以权谋私、官商勾结、权钱交易的行为;严肃查处违法实施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委托等行为,依法规范行政机关公务员的行政执法行为,防止利用手中的权力和公共资源违法乱纪、谋取私利;严肃查处环境保护、土地征用、房屋拆迁、企业改制、安全生产等方面的违法违纪行为,着力解决行政机关公务员滥用权力或行政不作为,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严肃查处违规建设楼堂馆所,挥霍浪费国家资财的行为,降低行政成本,推进节约型机关建设。
  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法规为准绳,准确量纪,正确实施处分,避免处分畸轻畸重。要坚持教育与惩处相结合,切实做到宽严相济,以体现“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和重教育、重挽救的原则。要坚持实体与程序并重,努力规范立案、调查、决定、送达、归档、备案、解除等工作环节,使处分工作程序合乎规范。要依法公正、及时处理不服处分的申诉,保障行政机关公务员的合法权益。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