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漯河市粮食局关于2007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实施意见

  ⒊征求意见建议。各级粮食行政部门、局属各单位要通过评议代表、政风行风热线、电子信箱、举报电话、手机短信、评议意见箱、召开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广泛征求群众对粮食部门的意见和建议。
  (二)组织实施阶段(5月26日至10月25日)
  ⒈反馈群众意见。市局纪检监察室收到市纠风办反馈的群众意见建议后,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分级管理、各负其责”的原则,将群众意见建议反馈到有关科室和有关单位。
  ⒉开展评议。市局有关科室和各单位要对照评议内容和反馈的问题,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尤其要抓好重点环节和热点问题的自查自纠和评议工作。
  ⒊整改问题。
  (1)市局机关、各级粮食行政管理机关和局属各企、事业单位对照反馈的意见和自评中发现的问题,深入剖析,制定整改方案。要紧紧抓住规范行政权力、规范从政行为、加大政(企)务公开、提升服务质量等环节,认真进行整改。
  (2)各级粮食行政部门要对历年来群众反复提出的意见建议进行回头看,从体制机制方面入手,加大整改工作力度;对新出现的问题,及时在制度上予以完善,建立政风行风建设的长效机制。
  (3)各县粮食局和直属分局于9月10日前将整改阶段工作报告、反馈问题整改结果、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成果上报市局纪检监察室。
  ⒋问卷测评。省、市政府纠风办将于第四季度统一组织实施20万份问卷测评活动,集中统计汇总分析,统一向社会公布结果。各级粮食行政部门要积极配合当地纠风办,认真组织开展好此项活动。
  (三)考核总结阶段(10月25日至12月20日)
  ⒈各县粮食局和直属分局于10月20日前向市局报送2007度评议工作总结和主题实践活动总结报告,以及评议工作材料(包括评议方案、自查自纠情况、整改方案、个性问题和案件线索的查处情况、评议工作宣传报导情况、参加政风行风热线情况、整改报告、评议工作总结等)。
  ⒉全市评议结果公布后,市局将发出通报,表扬先进,鞭策落后,充分发挥评议结果的激励作用,促进粮食系统政风行风建设。
  五、加强组织领导
  (一)提高认识,切实加强对评议工作的组织领导。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是加强作风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和手段,各单位要继续坚持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认真落实纠风工作责任制,推进政风行风建设,树立粮食行业新风正气。为加强对全市粮食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组织领导,市局成立以党委书记、局长娄德法同志为组长,党委委员吴宝健同志和党委委员、副局长常君同志为副组长,有关科室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局纪委副书记、监察室主任杨利民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全市粮食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的组织协调和日常工作。各级粮食部门也要建立精干工作机构,明确专人负责,切实抓好评议工作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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