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区、各部门和单位要在做好应急预案编制工作的同时,加强对应急预案的动态管理,不断增强预案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狠抓预案的落实工作,经常性地开展预案演练,特别是涉及多个地区、部门和单位的应急预案,要通过开展联合演练等方式,促进各方面的协调配合和职责落实。
七、深入排查突发公共事件的风险隐患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国务院的统一部署,结合自治区实际,组织力量认真开展突发公共事件风险隐患的排查工作,全面掌握本地区、本行业各类风险隐患的具体情况,进而建立分级、分类管理制度,落实综合防范和处置措施,实行动态管理和监控;要通过风险隐患的排查,把有可能发生突发事件的因素逐一列出,分类汇总,并将这些因素与应急预案中的防范措施一一对应;对可能引发突发公共事件的风险隐患,要组织力量限期治理,真正做到未雨绸缪,防患于未然,特别是对位于城市和人口密集地区的高危企业,不符合安全布局要求、达不到安全防护距离的,要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尽快消除隐患;加强对影响社会稳定因素的排查处理,认真做好预警报告和快速处置工作;要把风险隐患排查工作延伸到基层,督促社区、乡村、企业、学校经常开展隐患摸排,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八、积极做好突发公共事件的信息报告和预警工作
各地区、各部门和单位要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执行国家和自治区关于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告和预警制度,确保信息报告渠道畅通和高效运转,为积极有效应对突发公共事件创造条件。进一步建立健全应急信息报告制度,明确各级人民政府为信息报告的责任主体,及时向上级人民政府及业务主管部门报告本地区发生的突发事件,确保信息及时、准确。尤其是特别重大和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告自治区人民政府。对迟报、漏报甚至瞒报、谎报行为要依法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同时,要通过建立公众报告、举报奖励制度,设立基层信息员等多种方式,不断拓宽信息报告渠道。
建立健全各级人民政府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分工负责的突发公共事件预警系统,建立预警信息通报和发布制度,充分利用广播、电视、互联网、手机短信、电话、宣传车等各种媒体和手段,及时发布预警信息,使广大群众能够及时掌握自己所面临的安全形势。
九、稳步推进应急信息平台体系建设和各类应急资源的统筹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