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明确应急管理工作的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
全区应急管理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以保障公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根本,以落实和完善应急预案为基础,以提高预防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为重点,充分依靠法制、科技和人民群众,全面加强应急管理工作,最大程度地减少突发公共事件及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促进自治区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十一五”期间,我区要全面建成覆盖各地区、各行业、各单位的应急预案体系;健全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构建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机制;完善应急管理的法规和制度,建设突发公共事件的预警预报信息系统和专业化、社会化相结合的应急救援保障体系;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调、军地结合、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应急管理格局。
三、进一步建立健全应急管理工作机构
各地区、各部门和单位要按照自治区的统一要求和应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需要,紧密结合实际,积极主动抓好应急工作机构的建立健全工作,确保各级人民政府对突发公共事件的科学应对和正确指挥。一是建立健全各级应急领导机构,进一步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应急管理工作的全面领导,深入细致地安排、部署、落实各项应急工作,使应急工作在推动经济发展、促进社会稳定中发挥更大作用。二是建立健全处置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指挥机构,不断提高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快速反应能力,最大程度地减少突发事件造成的生命财产损失,保护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三是建立健全各级应急管理办事机构,履行值守应急、信息汇总和综合协调职责,真正发挥应急工作运转的枢纽作用,做到应急管理的具体工作有人管、有人做。自治区人民政府已经成立了应急管理办公室,各盟市、旗县(市、区)也要按照国务院和自治区的要求,以各级人民政府总值班室为基础,尽快组建隶属于各级人民政府办公厅(室)的专门应急办事机构,所需编制由当地编制部门在行政总编制内予以调剂。自治区各部门和单位的应急办事机构,也要确定专人负责所承担的应急管理工作。各地区、各部门和单位务必于2007年年底前完成应急管理机构的组建工作。要通过建立健全各级应急管理工作机构,理顺工作关系,形成上下贯通的应急管理机构体系和顺畅的工作机制,进而促进应急管理工作的整体协调联动,推进应急管理工作的不断深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