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钦文 团省委学校部部长
谭 忠 团省委少年部部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教育厅体卫艺教处,王国强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刘立、江海林同志和张钦文、谭忠同志任副主任。各地、各校也要成立相应的阳光体育运动组织机构,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明确工作措施,责任落实到人。要明确学校校长不仅是推进阳光体育运动的第一责任人,而且是引导者和组织者,更是实践者。校长不仅要在全校师生中传输渗透体育理念,组织安排各项体育活动,更要身体力行,积极参与,与师生同享阳光体育运动之乐。
2.大力宣传,营造氛围。各地、各校要高度重视宣传工作,主动争取新闻媒体的支持配合。要充分利用校内的广播、网络、黑板报、橱窗及晨会、班会、家长会等形式,大力宣传阳光体育运动,宣传和普及科学的教育观、成才观、健康观,形成鼓励青少年学生积极参加体育锻炼的社会氛围。通过宣传,让全校教师、学生及其家长充分认识这项活动的重要意义。要特别注意宣传开展阳光体育运动的先进典型和先进经验,以此带动更多的地区和学校重视这项工作。要充分利用大型体育活动这一重要载体,广泛宣传阳光体育运动的进展情况和实施成果,营造有利于学生体育活动开展、有利于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良好氛围。
3.完善制度,保证安全。各校要建立和完善制度,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保证阳光体育运动健康有序地进行。对体育设施要定期进行维护,并制订出切实有效的安全预案。要防止体育锻炼中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鼓励学校为学生购买意外伤害保险,依据《
江苏省中小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条例》,办理学生伤害事故校方责任保险,为学校处理好意外伤害事件提供保证。
4.强化督查,表彰奖励。各级教育督导部门要把开展学生阳光体育运动、每天锻炼一小时作为督导的工作重点,定期进行督促检查,并将情况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从2007年起,省教育厅每两年组织一次“江苏省体育教育工作先进学校”评选,学生阳光体育运动开展情况将作为评选的重要内容,对取得突出成绩的单位予以表彰和奖励,对工作不力的予以通报批评。各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也要组织相应的评选。各校要建立相应的考核奖励制度,确保千万学生阳光体育运动得到蓬勃、持续地开展。省教育厅、省体育局、团省委将不定期对各地、各校开展阳光体育运动的情况进行抽查和调研督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