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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教育厅、省体育局、团省委关于印发《江苏省千万学生阳光体育运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5.充分发挥《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导向作用。开展千万学生阳光体育运动要与贯彻《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相结合。各级各类学校要全面施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配备必要的测试仪器设备,学校内部各个部门之间要密切配合,落实责任制,严格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相关政策规定,坚决杜绝敷衍了事等行为,充分发挥其杠杆和导向作用,促使学生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对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及格等级的学生颁发“阳光体育证章”,优秀等级的颁发“阳光体育奖章”。各校要建立《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报告书制度,小学生的测试成绩要记入成长记录或学生素质报告书,初中及以上学生要记入学生档案(含电子档案);测试成绩达到良好及以上者,方可参加三好学生、奖学金评选;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毕业时,测试成绩达不到50分者按肄业处理。各地、各校要建立《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通报制度,定期向社会和家长通报实施情况和测试结果,同时要加强数据分析,逐步实现贯彻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化。体育部门要帮助并指导学校建立和完善体质测试站,为学生提供规范、科学、方便的体质测试条件。经常组织国民体质监测车到校园为学生进行免费检测。体育系统的体质监测网点也要为学生进行测试服务。

  6.建立新生入学体质健康测试制度。各高校每年要对新入学的学生进行四项身体素质测试,具体测试内容包括:男生50米跑、立定跳远、引体向上、1000米跑;女生50米跑、立定跳远、仰卧起坐、800米跑。测试结束后,要指派专人对测试数据结果进行统计分析,了解每个新生的基本身体素质状况,以便采取干预措施,提高他们的健康水平。各高校测试的数据要同时上报省教育厅,省教育厅将根据各市的生源情况,对13个省辖市学生身体素质进行综合排名,并及时反馈给各市教育行政部门,适时采取必要措施,遏制学生身体素质的下降势头。各市对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的新生也可采取相应的测试办法,并将测试结果反馈给有关初中学校,作为高中招生指标差额分配初中校的重要依据。适当时机,省教育厅要将测试结果向社会和家长进行通报。

  7.切实保证师资队伍的数量和质量。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认真摸清所属学校体育师资现状,按照开设体育课和开展课外体育活动的需要,通过公开招聘等有效措施,力争3年内逐步妥善解决体育师资缺额问题。各地、各校要坚持“挖掘潜力,形成特色”的原则,不断加大专、兼职体育教师和班主任老师的培训力度,辅导带动一批有业余体育爱好的专长教师。通过努力,使学校全体教师都能参与到体育活动中来,每位老师至少能辅导一个课外体育活动小组,以满足开展学生体育活动对教师教学技能的要求。同时,要充分发挥体育部门的人才资源优势,选派优秀教练员、运动员、裁判员、社会体育指导员深入学校指导课余活动、运动训练、体育竞赛或特色体育项目推广;各单项体育协会选派优秀教练员定点联系学校,辅导学生进行课外活动和课余训练,帮助指导学生掌握基本体育知识和运动技能。组织有关专家学者深入校园或学生活动园地,开展讲座及咨询服务,为学生开具运动处方,指导学生有针对性地进行科学锻炼。学校可借用、聘用、调用体育系统裁判员、教练员以及选聘退役运动员,有计划地为学校培训专项体育教练、裁判员、社会体育指导员、竞赛管理人员等体育专业人才,为学校体育工作服务,形成校内外结合的活动指导网络。对参与课外体育活动辅导的人员要合理计算其工作量,确保他们的合法权益。江苏体育网、《扬子体育报》开辟学生健身知识专栏,加强学生体育健身知识的宣传普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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