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广泛开展丰富多彩的课外体育活动。各级各类学校要把课外体育活动纳入日常教学计划,精心安排“课外体育活动表”,并形成制度,不得随意挪用或挤占课外活动时间。中小学要大力倡导和推行大课间体育活动,调整作息时间,将每天上午课间操时间延长到25-30分钟。扩展学校体育活动的内容,做到“人人有项目、班班有活动、周周有安排、月月有比赛”,使学生在系统地锻炼中增强体质,掌握2项以上科学健身的方法,并养成良好的体育健身习惯。农村中小学要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因陋就简地开展具有地方特色的体育活动,让学生在活动中得到锻炼。高校要根据自身情况,设法开展具有大众化、民族化、地域化的体育锻炼活动,每个大学生每周至少要参加三次课外体育锻炼。各级各类学校都要成立有助于学生提高体育技能的各类兴趣小组、社团或体育俱乐部,组建班级代表队、校级代表队,组织有运动天赋和体育特长的学生坚持常年系统训练,培养优秀体育后备人才,形成学校体育特色;切实保证体育特长生必要的训练时间,并安排好他们的文化课学习。推动社区体育俱乐部和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建在学校,积极吸纳学生加入社区体育俱乐部。课外活动要安排体育教师进行辅导,创造条件对学生开放体育场馆和借用体育器材。
3.组织体育明星进校园活动。为了吸引广大青少年学生积极投身到阳光体育运动中来,体育部门每年将有计划地组织优秀运动队、明星运动员深入到学校,义务开展体育表演、体育比赛、体育研讨、训练指导和联谊活动,也可担任体育健身指导员,传授体育知识,宣传体育文化,弘扬体育精神,增强体育的吸引力,培养学生的体育兴趣,养成终身锻炼的习惯,推动学校体育活动蓬勃开展,学校要积极做好相关配合工作。省、市、县各级体育训练基地要积极创造条件对学生开放,促使他们在参观考察、参与活动以及与运动员交流中养成体育意识,学习体育技能,努力把更多的青少年吸引到健康向上的体育活动中来。
4.积极举办多层次多形式的体育竞赛活动。省里以教育部门为主,每年举办各单项大学生、中学生比赛;以体育部门为主,每年举办一次全省青少年阳光体育运动联赛,每四年举办一届省运会青少年部比赛。省运会高校部比赛与省大学生运动会结合举办,逐步增设比赛项目,扩大参赛学校数量。各地教育、体育部门也要经常组织区域范围内的学生体育竞赛或综合性运动会。各级各类学校每年必须举办以田径项目为主的春、秋季运动会或体育节。要改革学校体育竞赛的传统模式,创编群体性竞赛项目,突出健身、娱乐功能,经常举办篮、排、足球比赛,乒乓球、围棋、象棋、国际象棋比赛,跳绳、踢毽、长跑冬季三项比赛等小型多样、丰富多彩的竞赛活动,丰富校园文化生活。寒暑假期间,各地、各校可结合实际,组织中小学生体育及拓展项目夏(冬)令营活动,满足学生校内外体育生活的需求,使之成为寒暑假学生体育生活的重要阵地。适当时机,省里也将组织夏(冬)令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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