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实施原则
1.教育性原则。开展阳光体育运动要始终坚持育人宗旨,以此陶冶学生情操,坚定学生意志,培养学生团队精神,促进学生体育意识的形成和锻炼习惯的养成。遵循教育规律、运动技能形成规律和不同年龄段学生身心发展特点,寓教于乐,寓教于学,寓教于练。
2.全面性原则。开展阳光体育运动必须面向全体学生。通过改进体育教学、开展丰富多彩的健身活动、指导学生科学锻炼等手段,促进学生身体素质、心理素质和审美素质的全面提高。要关注身体有障碍学生的体质健康与体育锻炼。
3.普及与提高相结合原则。在广泛开展群众性阳光体育运动的基础上,加强学校课余体育训练,努力提高学校运动水平,并促进学校体育在更高层次上普及,全面提升学校体育工作水平。
4.安全性原则。在阳光体育运动的组织与实施过程中,要切实加强安全教育和管理,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健全安全预警机制和应急机制,提高自救和互救能力,避免和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5.校内与校外相结合原则。开展阳光体育运动以校内为主阵地,也要充分发挥校外的独特功能,促进校内校外的有机结合,要积极争取家长和社会的支持和配合,形成共同促进学生体质健康的合力。
三、实施目标
开展千万学生阳光体育运动要以“达标争优、强健体魄”为目标,促进各级各类学校全面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确保全体学生能做到每天锻炼一小时,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及格等级以上。学生的耐力、力量、柔韧等体能素质明显提高,肥胖和近视的发生率明显下降。通过坚持不懈推动阳光体育运动的实施,使全省青少年学生养成良好的体育锻炼习惯和健康的生活方式,逐步形成热爱体育、崇尚运动、健康向上的良好风气和珍视健康、重视体育的浓厚氛围。
四、实施措施
1.开足开齐上好体育课。各地、各校开展阳光体育运动要以体育课教学为基本平台,按照新课程标准要求,开足开齐体育课,不得以任何理由削减或挤占体育课时。各校要根据具体情况和地域特点,增加体育课程内容的选择性,强调活动的多样性,创新活动形式,增强学生自觉参与体育锻炼的意识,引导学生树立“终身体育”的理念。同时,要加强教学常规管理,尽快在中小学体育教学中恢复体操项目,将器械体操列入中小学体育课和课外体育活动的主教材。在课内外积极推广长跑运动,这样不仅有利于提高青少年儿童心肺器官的功能,增强他们的体质和适应自然环境的能力,而且对培养青少年儿童刻苦耐劳、勇往直前的体育精神也有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