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文化局关于2006年工人技师考核和工人技术等级考核考务工作的通知
(郑文〔2006〕30号)
局属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市工考工作精神,结合我系统实际情况, 现将2006年度工人技师考核和工人技术等级考核考务工作通知如下,望遵照执行。
一、 技师考核
(一)2006年技师考核在我省工种目录范围内技术含量较高,实际操作技能难度大的行业和工种中进行(见附表1),其他设技师的工种以后适时开展。
(二)考核申报条件:
1、取得政府人事部门颁发的高级工证书并在同工种高级工岗位上工作满3年以上。
2、近3年年度考核为合格(称职)以上。
3、技校或高中以上毕业。具有较高技艺,年龄较大(男50岁,女45岁以上)的高级工可以放宽到初中文化程度。
(三)报名资格审查
符合申报条件人员,由本人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填写相关表格后,携带个人档案,高级工证书,各种奖励证书等上报主管部门审查。资格审查时间为2006年3月1日开始到3月20日结束。
二、技术等级考核
(一)考核范围,对象和申报条件
1、2006年9月底以前,由企业,外省市调入以及复员退伍军人,职高和技校毕业生分配到我市机关事业从事技术工作的工人,符合申报条件的,可以直接申报技术等级考核。
2、1995年9月以后获得岗位证书的技术工人,符合升级条件的,可申报参加升级考核。
3、凡在省,部级技能竞赛中获前10名的工人,或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的工人,申报年限可以提前2年
(二)报名,资格审查
1、凡申报等级考核的工人,由本人提出申请,并填写相关《河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岗位考核申请表》一式2份,《河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岗位考核审批表》一式4份(上交照片1寸2张,2寸2张),并按工种级别填写《河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申报技术等级岗位培训考核报考名册表》(中初级一式三份,高级专用表一式四份)。
2、资格审查时间为2006年3月1日开始到3月20日结束。
以上两种培训考核的报名费均为每人10元,考务费每人50元,培训费教材费另收。
二○○六年三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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