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文化局关于印发《郑州市文化局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方案》的通知
(郑文〔2006〕65号)
机关各处室、办事大厅、市文物稽查大队、市文化市场管理办公室: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通知的精神,尽快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体制,积极推进我局依法行政工作,现将《郑州市文化局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郑州市文化局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方案
为认真落实《
郑州市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若干意见的通知》(郑政文〔2006〕43号)的精神,积极推进我局依法行政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科学发展观,提高行政执法水平,紧紧围绕贯彻落实《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5〕37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执行国办发〔2005〕37号文件认真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通知》(豫政办〔2005〕92号)、《
郑州市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若干意见的通知》(郑政文〔2006〕43号)和《
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罚款自由裁量阶次制度的意见》(郑政办〔2006〕9号)的文件精神,建立完善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体制。
二、工作目标
进一步提高局机关、各执法部门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意识;明确执法主体、职权范围、执法依据、执法程序、执法标准和执法责任,健全、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度和行政执法监督制约机制,有效防止和纠正违法、不当的行政执法行为,逐步形成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的良好环境。
三、组织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