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07年冬季作息时间安排的通知
(其他[2007]56号)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现将我市2007年冬季作息时间安排通知如下:
从2007年10月1日起至2008年4月30日止,上午9时上班,12时30分下班;下午1时30分上班,5时30分下班。
“十一”放假调休安排,仍按照《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07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我市2007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执行,即:2007年10月1―7日放假,共7天。其中,10月1日、2日、3日为法定假日,将9月29日(星期六)、30日(星期日)两个公休日调至10月4日(星期四)、5日(星期五);10月6日(星期六)、7日(星期日)照常公休,9月29日、30日上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