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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文化局关于将郑州市文化局管理的演出娱乐经营单位移交给各区文化主管部门管理的通知

郑州市文化局关于将郑州市文化局管理的演出娱乐经营单位移交给各区文化主管部门管理的通知
(郑文〔2006〕98号)


金水区、二七区、管城回族区文化旅游局,中原区文化新闻出版局,惠济区教文体局:
  为进一步贯彻国务院重新修订颁布的《娱乐场所管理条例》、《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根据《郑州市文化局关于下放部分行政审批项目的通知》(郑文[2006]86号)精神,按照管理重心下移、服务中心下移的原则,现将市文化局管理的71家娱乐场所、24家营业性演出场所、32家营业性演出团体分别移交给各区文化主管部门管理。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各区文化主管部门要认真做好移交场所的核发换照,备案管理及市场监管工作,依法履行监管职责,确保我市文化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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