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年审时间
年审时间为2007年元月4日至2007年2月18日。在此期间,各县(市)、区文化行政部门自行安排本辖区的年审工作,市区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场所年审换证时间安排如下:
2007年元月 4日--元月 16日 金水区
2007年元月17日--元月26日 二七区
2007年元月29日--2 月 5日 中原区、高新区
2007年2月 6日--2月 18日 管城区、惠济区、经济开发区
四、 须提交的年审材料
(一)、电影放映经营单位。
1、年审登记表(市文化局办事大厅领取);
2、年审申请书;
3、提供消防部门有效的《消防安全检查意见书》原件、复印件;
4、提交文化部门有效的《电影放映经营许可证》(正、副本)原件;
5、提供营业场所产权证明或者租赁合同原件、复印件。
(二)、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场所。
1、年审换证登记表(市文化局办事大厅领取);
2、年审换证申请书;
3、提供消防部门有效的《消防安全检查意见书》原件、复印件;
4、提交文化部门有效的《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正、副本)原件;
5、提供营业场所产权证明或者租赁合同原件、复印件。
注:以上材料一律用A4纸打印、复印。
五、 年审要求
(一) 年审工作时间紧,任务重,望各有关单位高度重视,着眼于全市文化产业的发展,把“为纳税人服务,优化经济发展环境”落实到“提高工作效率,提高服务质量”上,确保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年审工作。
(二) 市文化市场管理办公室于2006年12月30日前向市文化局办事大厅提交“未经文化行政部门同意,擅自变更经营场所地址、改建扩建经营场所、增加计算机数量的经营场所名单和违法违规情节严重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名单”和“未经文化行政部门同意,擅自变更经营场所地址、改建扩建经营场所等违法违规情节严重的电影放映经营单位名单”作为本年度年审的备考资料。
(三) 按照“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各县(市)、区文化行政部门自行组织好“经本部门许可的文化经营场所”的2007年年审工作,并于2007年2月18日前将年审总结和文化经营场所一览表加盖公章后报“郑州市文化局办事大厅”(同时报盘);需换证的,按照《
郑州市文化局关于下放部分行政审批项目的通知》(郑文【2006】86号)的有关规定办理换证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