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月6日前向省信访局报告上月全市受理群众来信来访量及同比变化情况,信访反映的突出问题及所占比例、信访事项受理、结案数量;每月向市委、市政府报告,向各县区、市直有关部门通报群众来市到省赴京信访情况,包括:信访总量变化情况、重信重访量、来市到省以上集体上访量、反映突出问题、各县区排序及重点单位等。市信访局相关业务科室和驻京驻省信访工作组负责提供以下内容:(1)当月受理群众来信来访量及同比变化情况;(2)来信来访反映的主要问题分类及所占比例;(3)各县区的集体上访量、非访量、重信重访量、增减幅度以及按量、按增幅的统计排序表,当月越级上访量、重信重访量等;(4)信访事项受理、结案数量。
市信访局相关业务科室和驻京驻省信访工作组提供的情况,由主管局长把关签字后,分别于每月结束后3日内报综合科。综合科负责汇总各方面的情况,及时形成《漯河市信访信息月报》和《漯河市群众越级访情况月通报》。经局长审定后,《漯河市信访信息月报》上报省信访局,《漯河市群众越级信访情况月通报》上报市委、市政府,同时印发市委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市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和县区主要领导、分管领导、信访局。
三、建立信访形势定期分析制度
市信访局坚持每季度召开一次信访形势分析例会,局领导班子听取各业务科室和驻京驻省信访工作组关于季度信访情况的分析汇报。在季度信访形势分析例会上,综合科要通报以下内容:(1)受理群众来信来访总量,重信重访量和同比变化情况(含越级访和市级受理访);(2)来信来访反映的主要问题所占比例;(3)信访量、重信重访较多、增幅较大的县区和市直部门。各业务科室主要汇报以下内容;(1)群众信访反映的突出热点问题或带有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及典型案例;(2)上级交办的、领导批办的信访事项,重大集体到京、省、市上访案件和赴京非正常上访案件及其他重大信访事项的交办、督办及立结案情况;(3)社会舆情汇集值得引起重视的问题、信访形势预测预警和分析研判的内容;(4)有针对性、可操作性的意见、对策建议等。信访形势分析例会时间定在每季度过后第一周的星期三,特殊情况另行通知。例会的通知、记录、纪要等事项由综合科负责。
各县区信访部门要坚持月报告、季分析制度。每月3日前向市信访局报送上月本地受理群众来信来访量及同比变化情况、信访反映的突出问题及所占比例、信访事项受理、结案数量;每季度结束后的一周内向市信访局报送季度信访形势分析报告。季度分析报告站位要高,要有深入思考,要抓好四个“点”:一要捕捉亮点,及时发现和总结本地信访工作中行之有效的新鲜经验和做法;二要反映特点,贴近本地实际,突出本地信访工作的特点;三要关注热点,关注新出现的带有普遍性的问题,涉及有关政策或工作举措不到位的问题,存在影响社会稳定的隐患;四要剖析难点,及时反映经济和社会生活中的深层次矛盾,不仅要善于发现和反映问题,而且要深入剖析原因,提出对策建议。
综合科根据局领导意见和各科室、驻京驻省信访工作组、各县区信访部门的汇报分析,起草全市的季度信访形势综合分析及预测报告,正确研判信访形势,提出工作对策建议,经局长办公会研究,必要时提交市委信访工作领导小组或市联席会议专题研究审定后,上报市委、市政府和省信访局,并抄送各县区、市直有关部门。市联席办要加强对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的分析研判,对每季度确定的信访突出问题和容易引发大规模集体上访、群体性事件的苗头,在各业务科室分析报告的基础上,及时召集市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一事一议,做到情况清楚、责任明确、措施到位,逐一下发会议纪要,切实加强督导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