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发布江西省2004年企业工资指导线的通知
(赣劳社劳[2004]14号)
各设区市劳动保障局,省直、中央驻赣有关单位:
为做好企业工资分配的宏观调控,促使企业工资分配与国家宏观政策相协调,根据《
江西省企业工资指导线制度试行办法》(赣劳社劳[2002]26号),依据全省2003年国民经济运行状况和2004年发展计划,制定了江西省2004年度企业工资指导线。经省政府批准,现予以发布:
一、2003年宏观经济状况
1、2003年全省国民经济持续、稳步、健康发展。国内生产总值达到2830亿元,比2002年增长13.0%(可比价格),较全国增长幅度9.1%高出3.9个百分点;全省财政总收入285.8亿元,比2002年增长21.9%,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168.2亿元,比2002年增长19.7%。
2、2003年,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年可支配收入达8472元,比2002年增长10.0%,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为101.2%,扣除居民消费价格因素,实际增长9.0%;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622元, 比2002年增长5.9%,扣除居民消费价格因素,实际增长4.3%;全国城镇在岗职工平均工资14040元,比2002年增长13.0%,扣除居民消费价格因素,职工平均工资实际增长11.7%。全省城镇居民人均年可支配收入达6901元,比2002年增长8.9%,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为100.8%,扣除居民消费价格因素,实际增长8.0%;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458元,比2002年增长5.3%,扣除居民消费价格因素,实际增长4.5%;全省城镇在岗职工平均工资10521元,比2002年增长13.6%,扣除居民消费价格因素,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实际增长12.7%。
3、2003年全省在岗职工年末人数为256.7万人;年末城镇人口登记失业率为3.8%,处于控制指标以内。
二、2004年经济发展预测
2004年,按照国家的宏观调控政策,我省认真贯彻落实科学的发展观,进一步加大经济结构调整力度,经济运行质量将进一步提高,也将有力地促进全省经济发展和居民收入的提高。
1、根据我省200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全省国内生产总值将达3200亿元,比2003年增长11%;全省财政总收入322亿元,增长13%;城镇居民人均年可支配收入7384元,增长7%;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613元,增长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