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发布江西省2005年企业工资指导线的通知
(赣劳社劳[2005]20号)
各设区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省直、中央驻赣有关单位:
为做好企业工资分配的宏观调控,促使企业工资分配与国家宏观政策相协调,根据《
江西省企业工资指导线制度试行办法》(赣劳社劳[2002]26号),依据全省2004年国民经济运行状况和2005年发展计划,制定了江西省2005年度企业工资指导线。经省政府同意,现予以发布:
一、2004年宏观经济状况
1、2004年全省国民经济继续快速增长,主要经济指标提前一年完成“十五”计划。2004年全省实现国内生产总值3495.94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13.2%,较全国增长幅度9.5%高出3.7个百分点;全省财政总收入350.8亿元,比上年增长22.7%,增收65亿元,其中地方财政收入完成205.8亿元,比上年增长22.4%。
2、2004年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年可支配收入达9422元,比上年增长11.2%,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为103.9%,扣除居民消费价格因素,实际增长7%;全国城镇在岗职工平均工资16024元,比上年增长14.1%,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10.5%。全省城镇居民人均年可支配收入7560元,比上年增长9.5%,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为103.5%,扣除居民消费价格因素,实际增长5.8%;全省城镇在岗职工平均工资11860元,比上年增长12.7%,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8.9%。
3、2004年全省在岗职工人数为258.35万人,比上年净增加1.65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为3.56%。
二、 2005年经济发展预测
2005年,按照国家的宏观调控政策,我省将进一步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 加大经济结构调整力度,经济运行质量将进一步提高,也将有力地促进全省经济发展和居民收入的提高。
1、根据我省200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全省国内生产总值将达4060亿元,比2004年增长11%;全省财政总收入395亿元,比2004年增长13%;城镇居民人均年可支配收入8090元,比2004年增长7%。
2、2005年居民消费价格指数预计为104%,比2004年提高0.5个百分点;城镇登记失业率预计控制在4.5%以内。
三、 2005年工资指导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