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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中小企业服务局关于大力加强中小企业职业技能培训与考核鉴定培养大批专业技能人才工作的意见

河南省中小企业服务局关于大力加强中小企业职业技能培训与考核鉴定培养大批专业技能人才工作的意见
(豫中小企[2007]42号)


各省辖市中小企业局、企业服务局、民营企业局:

  根据《劳动法》、《中小企业促进法》的规定,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决定》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06]15号)等文件精神,为使我省中小企业、民营企业和乡镇企业(以下统称中小企业)各类专业技能人才的培养、评价工作尽快适应建设创新型国家、提高产品质量、降低生产成本、保证安全生产、增强核心竞争力的需要,现就大力加强中小企业职业技能培训与考核鉴定,培养大批专业技能人才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进一步提高对加强中小企业专业技能人才培养、评价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

  专业技能人才是中小企业产业工人的骨干力量,在加快产业优化升级、提高企业竞争力、推动技术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等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目前,我省中小企业专业技能人才培养、评价、服务的工作体系还不完善,职工学知识、学技术的积极性和自觉性没有充分调动起来。在一些地方和企业,对专业技能人才重使用、轻培养,重引进、轻评价,害怕培养后人才流失等不利于技能人才成长的现象还比较严重。专业技能人才的总量、结构和素质远远不能适应中小企业发展的需要,特别是在制造、加工、建筑、种植、养殖等传统行业和现代服务业等领域,专业技能人才,尤其是高技能人才严重短缺,已成为制约中小企业做强做大、又好又快发展的"瓶颈"。

  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和考核鉴定工作,是加快推进人才强国战略,稳步提升产业工人队伍的整体素质,增强中小企业核心竞争力和自主创新能力的重要举措和必然要求,对于营造人才辈出、人尽其才的社会氛围,对于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各级中小企业工作部门要坚决贯彻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方针,牢固树立科学的人才观,把专业技能人才的培养、评价工作作为全面深化企业服务工作的重要内容,不断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努力开创中小企业专业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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