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因地制宜,科学搭建工作平台,构建立体监管网络
区县各乡镇(街道)食品药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办事机构如何搭建,各地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因地制宜,科学搭建。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成立由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社会事务办、财政所、安全生产办公室、卫生院、工商所、农技站、畜牧兽医站、派出所等有关部门负责人和质监局聘请的质量监督员为成员的食品药品安全领导小组,依托现有的社会事务办或计划生育网络、安全生产办公室、卫生院搭建工作平台,设立领导小组办公室,并由相关工作平台的负责人任办公室主任,具体抓立体监管网络建设和立体监管网络的日常运行工作。同时,聘任食品药品安全领导小组成员为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聘任一名村干部和一名村医生为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员。通过整合乡镇政府、相关职能部门派出机构和农村、城市自治组织等监管资源和社会力量,组建“指挥有序、反应敏捷、信息畅通,监督有力”的食品药品安全立体监管的网络,将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延伸到农村、城市社区,实现监督重心下移,监督关口前移,从而有效地解决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中存在的看得见却管不着和管得着却看不见的问题。形成“政府推动、部门配合、群众参与、齐抓共管”的食品药品立体监管网络格局,实现群众满意、政府放心的工作目标,确保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
(五) 加强对协管员、信息员的培训,明确责任和义务
立体监管网络能否有效运行,协管员、信息员的责任意识和业务素质是关键。为此必须花大力气加大对协管员、信息员的培训力度。在修订和完善《监督员、协管员、信息员管理办法》、《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监督员、协管员、信息员工作职责》,明确其职责、权限、义务的基础上,编写浅显、易学、实用的培训教材,制定科学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监督员、协管员、信息员培训计划》,有重点、分阶段地做好培训工作。
为确立监督员、协管员、信息员的身份,方便其履行监督和协管职责,各区县可统一颁发聘任证书,制作协管员、信息员工作牌。证书和工作牌上应明确协管权限和职责、义务,规范协管行为。
(六)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教育,调动广大人民群众参与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充分发挥新闻媒体、消费者和社会的监督作用,大力宣传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有关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精神,普及食品药品安全法律法规知识和食品药品安全常识,让人民群众了解和掌握食品药品安全的基本知识、假冒伪劣食品药品鉴别的基本方法、依法维权的基本程序,切实提高人民群众食品药品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筑牢食品药品安全防线。
(七) 突出工作重点,狠抓制度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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