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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泸州药监局关于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立体监管网络建设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泸州药监局关于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立体监管网络建设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泸市府办函〔2007〕69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
  泸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立体监管网络建设工作的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七年五月十七日

关于开展食品药品
安全立体监管网络建设工作的意见
(泸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七年五月十日)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若干意见》、《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以及《关于进一步加强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7〕18号),树立和实践科学监管理念,有效整合食品药品监管资源,充分发挥其监管效能,全面开展构建食品药品安全立体监管网络建设工作(以下简称“立体监管工作”),进一步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确保公众饮食用药安全。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意见。
  一、进一步提高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和“立体监管工作”重要性认识
  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食品药品安全问题关系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关系公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确保广大人民群众吃上安全放心的食品药品,是全面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体现。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始终把它作为促进经济发展和确保社会稳定的大事来抓。去年,各区、县人民政府和市级卫生、工商、质检和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以确保公众饮食用药安全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以建立规范化、覆盖城市和农村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网络为目标,利用基层卫生站(所)、计生站、工商所、农技站、畜牧检疫站等监管资源,开展了食品药品安全立体监管网络建设试点工作。一年来,试点工作对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探索建立食品药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起到了明显的促进作用,食品药品安全综合监管得到了加强,农村食品药品安全总体形势趋于好转。鉴于当前食品药品安全形势仍然比较严峻,广大农村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力量薄弱,安全监管还存在盲区的实际情况,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构建和谐社会,进一步做好食品药品安全工作,需将试点工作在全市推广开展,统筹城乡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搭建食品药品安全立体监管工作平台和运行机制,并促进其规范、协调运作,全面提高食品药品安全保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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