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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中小企业局、中国人民银行郑州中心支行关于印发郑州市民营企业诚信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郑州市中小企业局、中国人民银行郑州中心支行关于印发郑州市民营企业诚信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郑中小企联[2007]4号)


各县(市)区中小企业局、民营经济管理部门,中国人民银行郑州辖区各支行:
  为强化全市中小企业、民营企业诚信意识,促进全市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根据中国人民银
行郑州中心支行、河南省中小企业服务局《关于印发河南省中小企业诚信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豫中小企〔2005〕62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郑州市民营企业诚信工程实施方案”(附后),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联系人:郑州市中小企业局经济运行处 郭松涛 张锋华
  联系电话:67171608 (传真)
  电子信箱:zzsme@126.com
  中国人民银行郑州中心支行征信管理处 张卫国
  联系电话: 65799157

  二〇〇七年八月三日

郑州市民营企业诚信工程实施方案

  为强化郑州市中小企业、乡镇企业、非公有制企业(以下统称民营企业)诚信意识,提高社会信用水平,改善企业经营环境、融资环境和发展环境,塑造民营企业良好形象,促进全市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促进民营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和国家有关规定以及《河南省中小企业诚信工程实施方案》,决定实施郑州市民营企业诚信工程,并制定本方案。
  一、 实施民营企业诚信工程的重要意义
  诚信是社会行为的基本规则,也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规范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基本要求。实施诚信工程,是加强企业信用管理,推动企业信用制度建设,提高企业诚信水平,增强企业抵御市场风险能力的重要举措,它有利于企业抵御信用风险,有利于提高信用管理对企业发展的贡献程度,有利于提升企业整体素质和综合竞争力,有利于促进民营经济快速健康发展,对推动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具有重要的意义和作用。
  二、实施民营企业诚信工程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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