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防治主要对策建议
(一)行政措施
根据《
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和《四川省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实施办法》,在本区域内发生爆发性林业有害生
物或危险性林业有害生物时,当地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实际需要,组织有关部门建立林业有害生物防治临时指挥机构,负责制定紧急除治措施,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在整个森防工作中,全面实行“双线”目标管理责任制,建立以成灾率、无公害防治率、测报准确率和种苗产地检疫率为内容的新的管理体系,与各区县、乡镇层层签订“泸州市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目标管理责任书”,把成灾率纳入各级地方政府任期目标责任制,把无公害防治率、测报准确率和种苗产地检疫率纳入各级林业主管部门的目标考核,明确责任,落实责任,严格奖惩,切实督促抓好各项森防工作的实施和开展。同时不断强化各级森防检疫机构的行业管理和执法监督职能,将工作重点转移到抓预防、行政执法和危险性林业有害生物的监测防治上来。
(二)技术措施
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新的基本方针是“预防为主,科学防控,依法治理,促进健康”,我们要继续进一步加强监测预警和检验检疫工作,全面实现由重除治向重预防的战略转移,科学防控各类林业有害生物。治理林业有害生物的治本措施是将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与营造林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坚持适地适树原则,大力推广乡土树种,积极营造混交林,加强林分的抚育与更新改造,保持森林生物多样性,把林业有害生物发生指标纳入新造林核查范围,实行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验收,使森防工作贯穿于营造林全过程,按照《全国营造林实绩综合核查办法》严格落实核查验收制度。另一方面,加大生物防治和无公害防治的推行力度,充分利用林业有害生物普查结果并根据预测预报情况,在各类林业有害生物即将发生或发生之初采取生物防治和物理防治等措施,尽量避免造成森林污染,牢固树立森林健康的新理念,按上级要求,到2010年实现无公害防治率达到80%以上。
(三)加大宣传,依法治理
各地要充分利用彩色图片、电台、传单、电视台、标语、报刊、宣传车等宣传工具,继续深入宣传贯彻《
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
突发林业有害生物事件处置办法》、《四川省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实施办法》、《植物检疫条例》、《
四川省植物检疫条例》等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无公害防治精神,加强广大干群的林业有害生物预防意识和无公害防治意识。尤其要根据“全国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会议”精神,认真宣传贯彻国家在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的基本方针、工作重心、总体奋斗目标、任务等方面的改变和新的要求,以及由重除治向重预防的重大战略转移,使我们的工作思路和工作步调与国家新的要求保持协调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