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规范药品市场秩序,切实加强药品生产、流通和使用环节的监督管理,确保人民群众用药安全。一是要加强对药品生产环节的管理。以药品生产企业的质量管理责任落实情况和原辅料购入、质量检验情况为重点检查内容,全面执行GMP为重点规范药品生产行为。对药品生产、医疗机构制剂配制监督管理前移,促进医疗机构制剂室严格按照GPP进行改造;二是加强对药品流通环节的管理。全面检查经营企业执行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的情况, 积极开展中药材、中药饮片、疫苗、特殊药品流通专项监督检查工作,规范购销渠道,净化药械市场秩序;三是在药品使用环节要高度重视上市药品的监管,进一步完善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机制,规范医疗机构药品管理,广泛开展创建“规范药房”活动;四是在广告监管方面要依法加强对违法广告的整治力度。工商、卫生等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强对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的监管,严厉查处违法广告。逐步建立违法广告公告、市场退出、信用监管等制度,对违规发布违法广告的媒体,要追究连带责任;五是加快农村药品供应网和监督网建设。引导批发企业面向农村配送药品、零售企业向农村延伸网点,加强农村药房规范化建设,并与食品安全网整合,逐步推进农村食品药品安全立体监管网络的建设。
三、继续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
加大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保护力度。对重点区域、重点行业和企业的知识产权保护,以食品、药品、农业及高新技术领域为重点,加大对侵权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严厉打击生产、流通和使用环节侵犯知识产权的违法犯罪活动;加强对我市各类品牌的培育、推荐和保护工作;坚持面向全社会开展形式多样的知识产权宣传教育,以“保护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为载体,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开展知识产权“三进”活动。
四、坚决打击各种商业欺诈行为
加大对虚假违法广告的整治力度,以药品、医疗服务、保健食品、化妆品和美容服务、农资等领域和地方媒体、互联网、手机短信等媒介为重点,着力整治各区县广告发布行为,规范广告市场秩序,加强对广告的监管;完善和落实广告审查、广告活动主体市场退出、违法广告联合公告、广告企业资质认证和广告审查员管理等制度。建立媒体广告发布责任制,强化审查责任,引导媒体加强自律。继续严厉打击非法行医,严禁以投资、合作等名义出租承包科室的行为;严厉打击零售业、服务业、对外贸易等商贸领域中的欺诈行为;打击价格欺诈,重点规范商业促销活动和通信行业存在的价格欺诈行为。建立反商业欺诈行为的长效机制。严厉打击私屠滥宰、销售假冒伪劣产品、违规经营、商业欺诈、地区封锁和欺行霸市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强政府引导,广泛宣传商业欺诈典型案例,向社会进行风险警示,提高全社会的维权防骗意识和能力。打击商业欺诈行为要与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密切配合,着力治理公益性强、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严重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商业贿赂行为。
五、严厉打击传销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