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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武汉市委、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实施意见

中共武汉市委、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实施意见
(武发[2004]9号 2004年6月28日)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发[2004]8号)精神,切实加强我市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全面提高我市未成年人的思想道德素质,现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统一思想,明确任务,充分认识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1、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意义重大而深远。未成年人是祖国未来的建设者,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接班人。未成年人的思想道德状况如何,直接关系到中华民族的整体素质,关系到国家的前途和民族命运,也关系到我市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能否持续发展。我们党高度重视对下一代的教育和培育。最近,中共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对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提出了明确要求,作出了重要部署。我们要从推进新世纪新阶段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高度,从提高全民族素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确保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兴旺发达、后继有人的高度,从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实现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高度,从增强我市发展后劲和竞争力,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

  2、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面临新的机遇,也面临严峻挑战。目前,我市18岁以下未成年人有151万,占全市总人口的19.3%。总的看,未成年人思想道德状况是好的。但是,应该看到,面对国际国内形势和社会生活发展的深刻变化,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也面临着严峻挑战。随着对外开放的不断扩大,为广大未成年人了解世界、增长知识、开阔视野提供了更加有利的条件,与此同时,腐朽文化、腐朽没落的生活方式对未成年人的影响思想不可低估。少数未成年人精神空虚、行为失范,有的甚至走上犯罪歧途。

  就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而言,还存在着不少薄弱环节。一些部门和单位的领导对这些工作认识不足、重视不够;学校教育中重智育轻德育、重课堂教学轻社会实践的现象依然存在;家庭教育中方法简单,缺少沟通或过分溺爱的问题比较突出;全社会关心和支持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浓厚风气尚未全面形成等等。这些新情况、新问题的出现,使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成为一项十分紧迫的现实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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