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郑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综合工作目标》的通知
(郑劳社〔2004〕15号)
局属各单位:
现将《郑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综合工作目标》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OO四年四月九日
郑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综合工作目标
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目标(100分)
1、全面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目标明确,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责任分解到位。抓好责任制工作的监督检查和考核,落实责任追究制度、责任制报告制度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制度。将责任制考核结果作为对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和单位评先的重要依据。各单位在半年和年终报告责任目标落实情况。(25分)
2、坚持教育、制定、惩处工作,加大治本力度,全面完成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任务,重点工作成效明显。严格遵守党的四大纪律和八项要求,维护党的纪律的严肃性。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特别是大案要案。上级要结果案件的结案率达到100%。落实纠风治乱工作任务,结合劳动保障工作实际,搞好专项治理。要继续深入开展民主评议行风活动,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25分)
3、创新体制机制制度,推进源头预防和治理腐败工作,年度内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不发生违法违纪案件。把党风廉政宣传教育纳入各级党组织宣传教育总体部署,完善宣教制度,健全工作机制;组织开展以《
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廉政准则》等为主要内容的党纪政纪条规学习教育活动,增强党员干部廉洁从政的自觉性。从改革体制机制制度入手,重点围绕权力制约、资金监控、干部任用的监督及容易滋生腐败的源头问题,完善防范和治理对策,落实劳动保障工作行政审批责任追究制度,确保不发生问题。推行党政领导干部、事业单位经济责任审计制度,纪委负责人同下级党政主要负责人谈话制度,领导干部任前廉政谈话制度和诫勉谈话制度。落实“两个条例”有关规定,检查党组织在党内监督方面的薄弱环节,建立和完善党内监督制度。(2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