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处(室)、单位:局劳动工资处、局职业技能开发处、局人事教育处
2、建立全市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定点机构,完善有关办法。
责任领导:崔峤梅、张春生
责任处(室)、单位:局劳动工资处、局职业技能开发处
3、积极探索,建立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养老保险工作新机制。
责任领导:崔峤梅
责任处(室)、单位:市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管理办公室
4、开展“劳动保障诚信示范单位”评选活动。
责任领导:贾宏刚
责任处(室)、单位:局劳动监察处等有关处(室)和单位
5、实施行政案例点评制度,点评案件4期。
责任领导:贾宏刚
责任处(室)、单位:局法制处
6、开展援助城镇“零就业家庭”工作,实现消除“零就业家庭”目标。
7、开展“劳动保障工作示范社区创建”活动,组织评选“郑州市基层社区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帮扶‘状元’”。
责任领导:毛景福
责任处(室)、单位:局劳动就业处、市劳动就业管理服务中心
8、在郑州人力资源中心市场创建人力资源“超市”,探索职业介绍新途径。
责任领导:毛景福
责任处(室)、单位:市职业介绍中心
9、探索开展小额担保贷款工作新机制。
责任领导:毛景福
责任处(室)、单位:市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
10、制定郑州市失业保险市级统筹方案。
责任领导:毛景福
责任处(室)、单位:局失业保险处、市失业保险管理中心
11、整合12333电话咨询服务系统,力争12333一个号码对外服务。
12、筹备成立劳动保障网站信息采集发布小组。
13、实现12333座席回复请求、文字交谈、网上留言、护航浏览等多种Web服务功能。
责任领导:娄渊胜
责任处(室)、单位:局劳动保障信息中心
14、继续做好扩大养老保险覆盖面工作,全市新增参保职工力争达到3万人。
15、筹建社会保险业务资料和企业离退休人员档案管理中心,规范管理企业社会保险业务资料和企业离退休人员档案。
16、加强养老保险政策研究,完善我市欠费单位社会保险费清欠、滞纳金收取等办法。
责任领导:王清芬
责任处(室)、单位:局养老保险处、市统筹办
17、以高风险行业和农民工为重点,完善工伤保险新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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