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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表彰全市劳动保障系统2005年度优质服务窗口单位的决定

郑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表彰全市劳动保障系统2005年度优质服务窗口单位的决定
(郑劳社〔2006〕14号)


各县(市)、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近年来,我市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和服务窗口单位坚持以人为本和科学发展观,认真做好各项劳动保障工作,为改革发展稳定和构建和谐社会做出了重要贡献。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劳动保障工作与人民群众利益的联系越来越紧密,日益受到全社会的关注。劳动保障服务窗口能否依法履行职责,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已成为人民群众衡量劳动保障工作的重要标志。为了进一步提升窗口单位的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根据国家劳动保障部和省劳动保障厅关于在劳动保障系统开展创建优质服务窗口活动的要求,我市在巩固前几年“三优”文明窗口建设的基础上,以“公正、便民、廉洁、高效”为要求,以依法行政、高效服务、办事公开、作风优良、监督完善为内容,以为群众提供满意服务为标准,在直接为用人单位和人民群众服务的行政审批、就业服务、社会保险经办、劳动保障监察、劳动争议仲裁、劳动保障信访等服务窗口以及乡镇(街道)、社区劳动保障服务站(所)开展创建优质服务窗口活动。全市劳动保障系统各类服务窗口单位对照工作内容和标准,查找差距,积极整改,使服务环境明显改善,服务意识逐步增强,工作作风、办事效率和依法行政水平进一步改进和提高,涌现出了一大批群众满意的服务窗口。
  为了树立典型,推广先进,按照优中选优的原则,经过县(市)、区劳动保障部门组织推荐,共评出12个优质服务窗口单位。其中:郑州市劳动保障局信访处被国家劳动保障部授予全国劳动保障系统优质服务窗口单位,郑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信息中心、新密市社会保障局服务大厅、中原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被省劳动保障厅授予全省劳动保障系统优质服务窗口单位。经市劳动保障局创建活动指导小组研究审核,决定授予新郑市劳动保险基金统筹办公室等8个单位“郑州市劳动保障系统2005年度优质服务窗口单位”荣誉称号。
  希望受表彰的优质服务窗口单位发扬成绩,再接再厉,在推进本单位创建优质服务窗口活动中积极发挥典型示范作用。市劳动保障系统的各类服务窗口单位要向受表彰的窗口单位学习,按照创建优质服务窗口的内容和标准,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提高服务质量,严格依法办事,为促进劳动保障事业的健康发展,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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