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系统2006年教育培训意见
(郑劳社〔2006〕20号)
局各处(室)、局属各单位,各县(市)、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按照河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加强劳动保障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要求,结合中组部《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和局党委《关于认真做好劳动保障系统党员和干部职工教育培训工作的通知》及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对社会保险业务经办机构人员进行业务素质培训与考核的通知》、市人事局《关于郑州市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培训实行学分制管理的通知》精神,为认真做好市劳动保障系统2006年的教育培训工作,加强我市劳动保障系统的正规化建设,适应新形势下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的需要,全面提高我市劳动保障干部队伍的政治和业务素质,现就2006年的教育培训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按照开拓创新、与时俱进和建立学习型机关的要求,紧密结合我市劳动保障工作实际,积极完成局党委下达的教育培训任务,提高劳动保障系统党员和干部职工的政治、业务素质及领导能力和管理能力,不断开创劳动保障工作的新局面,全面促进我市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的发展,为实现我市跨越式发展提供思想政治保证、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
二、培训的对象和组织实施
培训对象:一是各级劳动保障部门的公务员;二是劳动保障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三是系统内新录用人员;四是县(市)区、乡镇劳动保障服务机构负责人;五是就业、再就业培训工作管理干部;六是企业劳资人员;七是下岗失业人员。培训重点是各级领导干部,35岁以下的青年干部和专业技术骨干。
局责成郑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干部学校、郑州市劳动就业训练中心、郑州市劳动学会和郑州中法社会保险培训中心利用就业训练中心场地,根据工作要求和培训内容联合或单独组织实施。
三、培训原则、项目和内容
教育培训原则:明确重点,确定主题,按照不同人员、不同情况,分层次、分类型、分阶段开展教育培训。局各业务处(室)应积极配合。
(一)系统内各级领导干部培训
培训内容:
1、党政领导干部:参加市有关部门安排的调训或相关的学习班,注重学习国内外劳动保障工作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