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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劳动业务服务技能”和“社会保险业务服务技能”竞赛活动的通知

郑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劳动业务服务技能”和“社会保险业务服务技能”竞赛活动的通知
(郑劳社〔2006〕27号)


各县(市)、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我市劳动保障系统工作人员的工作技能,全面提升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强化为民服务的意识,更好地适应新形势对劳动保障工作的需要,推动我市劳动保障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按照郑州市总工会关于开展职工技能竞赛活动的要求,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决定在全市劳动保障系统深入开展“劳动业务服务技能”和“社会保险业务服务技能”竞赛活动,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提高服务意识和工作技能为目的,通过知识竞赛活动,激发我市劳动保障系统工作人员的学习热情,培养一批复合型人才,全面提升服务水平,树立劳动保障部门的良好形象。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竞赛活动的顺利开展,成立郑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业务技能竞赛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王保明
  副组长:刘连杰 时学生 赵如立
  竞赛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席志宏任办公室主任,陈朝阳、李建新、张景新、丁建民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工作人员:王红黎、付锁良、王若。局机关工会、人事教育处负责竞赛活动的具体事宜。
  各县(市)、区劳动保障局也要成立相应机构,负责组织本级竞赛活动。
  三、几点要求
  (一)此次竞赛活动业务性强、要求严格,各参赛单位要建立党委领导、行政支持、工会组织实施、干部职工全员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精心组织好本次竞赛活动。
  (二)各参赛单位要成立相应的由本单位主要领导任组长的竞赛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等组织机构,认真搞好本单位竞赛活
  动的组织协调和实施工作。
  (三)全体参赛人员要认真对待这次竞赛活动,把这次竞赛活动作为提高自身业务水平和“岗位练兵”的良好契机,通过竞赛达到锻炼提高的目的。
  (四)各参赛单位要抓好宣传发动工作,利用内部刊物、网站、宣传栏等载体,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营造良好的竞赛氛围,推动竞赛热潮的形成。
  (五)各参赛单位应加强信息交流与沟通,定期向市局竞赛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本单位竞赛的开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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