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关于在全市开展“送岗位进农家”活动的工作方案》的通知
(郑劳社〔2006〕44号)
各县(市)、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现将《关于在全市开展“送岗位进农家”活动的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六年九月十一日
关于在全市开展“送岗位进农家”活动的
工 作 方 案
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实施意见》(豫办〔2006〕17号)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全力推进经济社会实现跨越式发展的意见》(郑发〔2006〕10号)精神,按照抓试点、争致富、办实事的要求,决定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送岗位进农家”活动。为做好该项工作,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中共郑州市委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力推进经济社会实现跨越式发展的意见》和《郑州市2006年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要点暨目标考核办法》文件精神,坚持以人为本,坚持诚信务实,坚持形象推动,抓发展,抓和谐,抓创新,抓作风,努力形成和谐劳动关系,进一步发展我市劳务经济,开发农民就业岗位,促进农民转移就业,增加农民工资性收入,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二、意义和目的
“送岗位进农家”是全面落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方针、政策,加快推进我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的一项重要举措。通过开展这项活动,一是帮助农村富余劳动力方便快捷的实现转移就业,促进农民实现有效增收;二是可以充分开发本地劳动力资源,满足企业生产发展对劳动力的需求。
三、工作措施
郑州市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送岗位进农家”活动的统筹、规划和协调,市劳动保障局和市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牵头组织实施与监督检查工作。各县(市)区、各成员单位各负其责,大力配合,分工协作,保证活动顺利进行。
(一)广泛宣传发动。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等多种媒体,大力宣传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的方针政策,宣传本次活动的具体内容,积极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各县(市)、区及成员单位每月定期组织召开用人单位代表谈会,增强用人单位法人代表和社会各界的责任感,达成共识,共同为农民转移就业工作做出贡献。
(二)做好农村劳动力资源调查建档工作。在本方案下发后,各县(市)、区要在劳动保障部门的指导下,以村为单位进一步搞好本辖区内农村劳动力资源调查摸底工作,掌握富余劳动力的总量、技能特征和就业愿望等基本情况,并分类建档,完善农村劳动力资源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