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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二○○七年郑州市劳动保障工作要点》的通知

  (二)按照就业、培训、维权三位一体的指导思想,继续做好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完成全市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12万人、引导性培训13万人、职业技能培训8万人的目标任务。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广泛宣传农民进城务工的劳动保障政策,促进农民工参加各项社会保险,推进农民工“平安计划”的实施;加快河南郑州农村人力资源中心市场改(扩)建工程进度,逐步完善各级农村劳动力市场服务功能,实现城乡人力资源统筹配置;加强定点培训机构管理,在培训、考核(职业技能鉴定)、就业等方面制定规范制度,达到农村劳动力稳定就业的目的,同时,采取有力措施,管好、用好培训资金,实行“培训券”制度,使培训补贴资金真正落实到农民学员身上;指导县(市)、区逐步建立农民工培训基地,按照“1+3”的培训模式,大力开展“订单”培训,推进校企合作,紧扣市场需求,突出实用性;完善跟踪服务机制,有针对性地在全国开辟劳务输出工作站,协助当地劳动保障部门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发挥市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作用,积极协调各成员单位完成各自职责范围内的工作,为农民工营造良好的就业环境。
  (三)狠抓机构建设,强化职业培训,推动就业工作。一是扎实搞好培训机构和培训队伍建设,加快推进市属技工学校的建设和资源整合;筹备建立职业技能培训与鉴定信息化网络管理系统;开展民办职业培训学校教研教改工作,制定推广4-5个职业(工种)的短期培训标准,提高办学质量和办学水平;严格执行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准入条件,完善审批办法,出台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诚信办学信用等级认定制度,并对其办学水平进行评估;研究制定《郑州市高技能人才工作实施意见》和相应细则,建立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工作机制;强化各类职业培训机构管理人员、教师任职资格培训,提高培训队伍整体素质;开展技术工种(职业)持证就业、持证上岗专项检查。二是建立健全面向全体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大力开展创业培训和再就业培训。制定《郑州市2007-2009年职业技能培训发展规划》和郑州市主要行业技能劳动者培养、评价、使用与待遇相结合的工作意见,积极开展“大培训年”活动,全年培训各类技能劳动者8万人(含高技能人才6000人),其中新生劳动力5万人,在职职工3万人;进一步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全年组织职业技能鉴定3.8万人;加强技工学校综合管理,全市技工学校年招生1.2万人,毕业一次性就业率保持在90%以上;会同有关部门开展企业在职职工、技术院校师生职业技能大赛。
  二、积极探索完善社会保险制度,扩大覆盖面,稳步推进社会保障体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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