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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关于构建劳动保障工作新格局的意见》的通知

  四、企业养老保险新增参保职工1700人,总参保人数达到1.56万人,征缴企业养老保险费3727万元。确保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率和社会化发放率100%。
  五、医疗保险参保总人数达到2.79万人以上,其中农民工达到3200人以上,征缴金额达到3158万元以上;生育保险参保总人数达到0.26万人以上,征缴金额达到21万元以上。
  六、失业保险参保总人数达到2.82万人,失业保险费征收400万元,清理往年欠缴失业保险费不低于30%,全供事业单位应缴失业保险费足额列入同级财政预算。
  七、工伤保险参保总人数达到0.95万人,继续实施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平安计划”,其中农民工参保达到1190人,全部非煤矿山企业、80%以上建筑和其他高风险企业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全年工伤保险费征收39万元以上。
  八、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开展以劳动合同签订和农民工工资支付为主的劳动保障维权执法活动。继续做好劳动保障诚信等级评价工作,强化农村企业三级管理责任制,做好砖瓦窑场、石灰、石料厂等农村企业的劳动用工管理工作,劳动者维权公告牌向劳动密集型中小企业延伸,实施行政处罚自由裁量阶次制度,劳动保障监察受理举报投诉结案率95%,劳动保障专职监察员年度每人主动检查用人单位在50户以上。
  九、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的监督管理工作,对社会保险基金的管理使用情况至少进行两次以上的全面检查。加大社会保险征缴稽查力度,全年征缴稽查人数不少于五险六项参保总人数的40%,补缴率不低于70%;清理往年欠费不低于欠费总数的20%,全面开展社会保险待遇支付稽查工作,稽查五险六项享受待遇人数不少于总人数的20%,切实履行内部审计职责,确保社会保险基金安全。
  十、根据全市“金保工程”建设要求,积极做好数据整理、整合工作,各业务经办机构、街道(乡镇)、社区网络覆盖率达95%以上;积极配合做好12333宣传咨询服务工作。

  金 水 区

  一、城镇新增就业再就业人数25600人以上,其中,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6320人以上(“4050”人员再就业2150人以上,领取优惠证再就业2700人,公益性岗位就业1150人)。再就业培训5600人,创业培训30人。劳动保障示范社区创建达标率70%以上。及时消除城镇“零就业家庭”。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
  二、国有、集体企业全部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其他类型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0%以上;企业劳动合同管理基础台帐建立率达到80%以上。加大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和培训力度,健全和完善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管理服务机构,设立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内外工作站。完成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3900人,转移就业前培训4400人,就业前专业技能培训1000人。本级财政按规定给予培训补贴。
  三、城镇新生劳动力培训1400人,企业在职职工培训3180人。
  四、企业养老保险新增参保职工3500人,总参保人数达到3.27万人,征缴企业养老保险费5773万元。确保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率和社会化发放率100%。
  五、医疗保险参保总人数达到1.7万人以上,其中农民工达到2100人以上,征缴金额达到1928万元以上。
  六、失业保险参保总人数达到4.78万人,失业保险费征收650万元,清理往年欠缴失业保险费不低于30%,全供事业单位应缴失业保险费足额列入同级财政预算。
  七、工伤保险参保总人数达到0.9562万人,继续实施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平安计划”,其中农民工参保达到714人,全部非煤矿山企业、80%以上建筑和其他高风险企业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全年工伤保险费征收54万元以上。
  八、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开展以劳动合同签订和农民工工资支付为主的劳动保障维权执法活动。劳动者维权公告牌向劳动密集型中小企业延伸,实施行政处罚自由裁量阶次制度,继续做好劳动保障诚信等级评价工作,强化农村企业三级管理责任制,做好砖瓦窑场等农村企业的劳动用工管理工作,劳动保障专职监察员每人年度主动检查用人单位在50户以上,劳动保障监察受理举报投诉结案率95%以上。
  九、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的监督管理工作,对社会保险基金的管理使用情况至少进行两次以上的全面检查。加大社会保险征缴稽查力度,全年征缴稽查人数不少于五险六项参保总人数的40%,补缴率不低于70%;清理往年欠费不低于欠费总数的20%,全面开展社会保险待遇支付稽查工作,稽查五险六项享受待遇人数不少于总人数的20%,切实履行内部审计职责,确保社会保险基金安全。
  十、根据全市“金保工程”建设要求,积极做好数据整理、整合工作,各业务经办机构、街道(乡镇)、社区网络覆盖率达95%以上;积极配合做好12333宣传咨询服务工作。

  惠 济 区

  一、城镇新增就业再就业人数2350人以上,其中,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520人以上(“4050”人员再就业150人以上,领取优惠证再就业140人,公益性岗位就业160人)。再就业培训500人,创业培训30人。劳动保障示范社区创建达标率70%以上。及时消除城镇“零就业家庭”。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
  二、国有、集体企业全部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其他类型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0%以上;企业劳动合同管理基础台帐建立率达到80%以上。加大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和培训力度,健全和完善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管理服务机构,设立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内外工作站。完成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3050人,转移就业前培训3550人,就业前专业技能培训1200人。本级财政按规定给予培训补贴。
  三、城镇新生劳动力培训300人,企业在职职工培训890人。
  四、企业养老保险新增参保职工700人,总参保人数达到0.66万人,征缴企业养老保险费1083万元。确保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率和社会化发放率100%。
  五、医疗保险参保总人数达到0.8万人以上,其中农民工达到1100人以上,征缴金额达到912万元以上。
  六、失业保险参保总人数达到1.1万人,失业保险费征收120万元,清理往年欠缴失业保险费不低于30%,全供事业单位应缴失业保险费足额列入同级财政预算。
  七、工伤保险参保总人数达到0.2269万人,继续实施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平安计划”,其中农民工参保达到304人,全部非煤矿山企业、80%以上建筑和其他高风险企业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全年工伤保险费征收17万元以上。
  八、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开展以劳动合同签订和农民工工资支付为主的劳动保障维权执法活动。劳动者维权公告牌向劳动密集型中小企业延伸,实施行政处罚自由裁量阶次制度,继续做好劳动保障诚信等级评价工作,强化农村企业三级管理责任制,做好砖瓦窑场等农村企业的劳动用工管理工作,劳动保障监察受理举报投诉结案率95%,劳动保障专职监察员每人年度主动检查用人单位在50户以上。
  九、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的监督管理工作,对社会保险基金的管理使用情况至少进行两次以上的全面检查。加大社会保险征缴稽查力度,全年征缴稽查人数不少于五险六项参保总人数的40%,补缴率不低于70%;清理往年欠费不低于欠费总数的20%,全面开展社会保险待遇支付稽查工作,稽查五险六项享受待遇人数不少于总人数的20%,切实履行内部审计职责,确保社会保险基金安全。
  十、根据全市“金保工程”建设要求,积极做好数据整理、整合工作,各业务经办机构、街道(乡镇)、社区网络覆盖率达95%以上;积极配合做好12333宣传咨询服务工作。

  二 七 区

  一、城镇新增就业再就业人数20400人以上,其中,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4850人以上(“4050”人员再就业1700人以上,领取优惠证再就业2050人,公益性岗位就业650人)。再就业培训4400人,创业培训30人。劳动保障示范社区创建达标率70%以上。及时消除城镇“零就业家庭”。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
  二、国有、集体企业全部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其他类型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0%以上;企业劳动合同管理基础台帐建立率达到80%以上。加大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和培训力度,健全和完善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管理服务机构,设立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内外工作站。完成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3000人,转移就业前培训3500人,就业前专业技能培训1000人。本级财政按规定给予培训补贴。
  三、城镇新生劳动力培训3800人,企业在职职工培训870人。
  四、企业养老保险新增参保职工3500人,总参保人数达到3.01万人,征缴企业养老保险费5823万元。确保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率和社会化发放率100%。
  五、医疗保险参保总人数达到1.44万人以上,其中农民工达到2100人以上,征缴金额达到1634万元以上。
  六、失业保险参保总人数达到1.55万人,失业保险费征收430万元,清理往年欠缴失业保险费不低于30%,全供事业单位应缴失业保险费足额列入同级财政预算。
  七、工伤保险参保总人数达到1.1282万人,继续实施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平安计划”,其中农民工参保达到3271人,全部非煤矿山企业、80%以上建筑和其他高风险企业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全年工伤保险费征收39万元以上。
  八、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开展以劳动合同签订和农民工工资支付为主的劳动保障维权执法活动。劳动者维权公告牌向劳动密集型中小企业延伸,实施行政处罚自由裁量阶次制度,继续做好劳动保障诚信等级评价工作,强化农村企业三级管理责任制,做好砖瓦窑场等农村企业的劳动用工管理工作,劳动保障专职监察员每人年度主动检查用人单位在50户以上,劳动保障监察受理举报投诉结案率95%,切实做好报表及时、准确上报工作。
  九、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的监督管理工作,对社会保险基金的管理使用情况至少进行两次以上的全面检查。加大社会保险征缴稽查力度,全年征缴稽查人数不少于五险六项参保总人数的40%,补缴率不低于70%;清理往年欠费不低于欠费总数的20%,全面开展社会保险待遇支付稽查工作,稽查五险六项享受待遇人数不少于总人数的20%,切实履行内部审计职责,确保社会保险基金安全。
  十、根据全市“金保工程”建设要求,积极做好数据整理、整合工作,各业务经办机构、街道(乡镇)、社区网络覆盖率达95%以上;积极配合做好12333宣传咨询服务工作。

  上 街 区

  一、城镇新增就业再就业人数2300人以上,其中,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520人以上(“4050”人员再就业130人以上,领取优惠证再就业180人,公益性岗位就业150人)。再就业培训300人,创业培训30人。劳动保障示范社区创建达标率70%以上。发放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100万元以上。及时消除城镇“零就业家庭”。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
  二、国有、集体企业全部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其他类型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0%以上;企业劳动合同管理基础台帐建立率达到80%以上。加大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和培训力度,健全和完善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管理服务机构,设立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内外工作站。完成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1200人,转移就业前培训1700人,就业前专业技能培训500人。本级财政按规定给予培训补贴。
  三、城镇新生劳动力培训300人,企业在职职工培训540人。
  四、企业养老保险新增参保职工900人,总参保人数达到0.78万人,征缴企业养老保险费1587万元。确保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率和社会化发放率100%。
  五、医疗保险参保总人数达到0.64万人以上,其中农民工达到1000人以上,征缴金额达到740万元以上;生育保险参保总人数达到0.28万人以上,征缴金额达到23万元以上。
  六、失业保险参保总人数达到0.87万人,失业保险费征收170万元,清理往年欠缴失业保险费不低于30%,全供事业单位应缴失业保险费足额列入同级财政预算。
  七、工伤保险参保总人数达到0.4241万人,继续实施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平安计划”,其中农民工参保达到417人,全部非煤矿山企业、80%以上建筑和其他高风险企业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全年工伤保险费征收25万元以上。
  八、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开展以劳动合同签订和农民工工资支付为主的劳动保障维权执法活动。继续做好劳动保障诚信等级评价工作,强化农村企业三级管理责任制,做好砖瓦窑场等农村企业的劳动用工管理工作,劳动保障专职监察员每人年度主动检查用人单位在50户以上,劳动保障监察受理举报投诉结案率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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