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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关于构建劳动保障工作新格局的意见》的通知

  二、国有、集体企业全部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其他类型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0%以上;企业劳动合同管理基础台帐建立率达到80%以上。加大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和培训力度,健全和完善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管理服务机构,设立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内外工作站。完成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17500人,转移就业前培训18500人,就业前专业技能培训9500人。本级财政按规定给予培训补贴。
  三、城镇新生劳动力培训1100人,企业在职职工培训1390人(培养新技师120人)。
  四、企业养老保险新增参保职工2500人,总参保人数达到2.36万人,征缴企业养老保险费3864万元。确保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率和社会化发放率100%。
  五、医疗保险参保总人数达到3.69万人以上,其中农民工达到4300人以上,征缴金额达到4175万元以上;生育保险参保总人数达到1.1万人以上,征缴金额达到91万元以上。
  六、失业保险参保总人数达到3.49万人,失业保险费征收400万元,清理往年欠缴失业保险费不低于30%,全供事业单位应缴失业保险费足额列入同级财政预算。
  七、工伤保险参保总人数达到1.9935万人,继续实施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平安计划”,其中农民工参保达到4524人,全部煤矿和非煤矿山企业、80%以上建筑和其他高风险企业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全年工伤保险费征收141万元以上。
  八、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开展以劳动合同签订和农民工工资支付为主的劳动保障维权执法活动。强化农村企业三级管理责任制,做好砖瓦窑场、石灰、石料厂等农村企业的劳动用工管理工作,继续做好劳动保障诚信等级评价工作,劳动者维权公告牌向劳动密集型中小企业延伸,实施行政处罚自由裁量阶次制度,劳动保障专职监察员每人年度主动检查用人单位在50户以上,劳动保障监察受理举报投诉结案率95%。
  九、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的监督管理工作,对社会保险基金的管理使用情况至少进行两次以上的全面检查。加大社会保险征缴稽查力度,全年征缴稽查人数不少于五险六项参保总人数的40%,补缴率不低于70%;清理往年欠费不低于欠费总数的20%,全面开展社会保险待遇支付稽查工作,稽查五险六项享受待遇人数不少于总人数的20%,切实履行内部审计职责,确保社会保险基金安全。
  十、根据全市“金保工程”建设要求,积极做好数据整理、整合工作,各业务经办机构、街道(乡镇)、社区网络覆盖率达95%以上;积极配合做好12333宣传咨询服务工作。

  登 封 市

  一、城镇新增就业再就业人数3500人以上,其中,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1100人以上(“4050”人员再就业330人以上,领取优惠证再就业400人,公益性岗位就业200人)。再就业培训800人,创业培训60人。劳动保障示范社区创建达标率70%以上。发放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250万元以上。及时消除城镇“零就业家庭”。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
  二、国有、集体企业全部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其他类型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0%以上;企业劳动合同管理基础台帐建立率达到80%以上。加大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和培训力度,健全和完善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管理服务机构,设立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内外工作站。完成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15300人,转移就业前培训16300人,就业前专业技能培训8500人。本级财政按规定给予培训补贴。
  三、城镇新生劳动力培训300人,企业在职职工培训1180人(培养新技师80人)。
  四、企业养老保险新增参保职工3500人,总参保人数达到2.83万人,征缴企业养老保险费6349万元。确保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率和社会化发放率100%。
  五、医疗保险参保总人数达到3.13万人以上,其中农民工达到3300人以上,征缴金额达到3542万元以上;生育保险参保总人数达到0.46万人以上,征缴金额达到38万元以上。
  六、失业保险参保总人数达到3.22万人,失业保险费征收500万元,清理往年欠缴失业保险费不低于30%,全供事业单位应缴失业保险费足额列入同级财政预算。
  七、工伤保险参保总人数达到1.5652万人,继续实施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平安计划”,其中农民工参保达到4000人,全部煤矿和非煤矿山企业、80%以上建筑和其他高风险企业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全年工伤保险费征收144万元以上。
  八、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开展以劳动合同签订和农民工工资支付为主的劳动保障维权执法活动。劳动者维权公告牌向劳动密集型中小企业延伸,实施行政处罚自由裁量阶次制度,继续做好劳动保障诚信等级评价工作,强化农村企业三级管理责任制,做好砖瓦窑场、石灰、石料厂、小型煤矿等农村企业的劳动用工管理工作,劳动保障监察受理举报投诉结案率95%,劳动保障专职监察员每人年度主动检查用人单位在50户以上。
  九、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的监督管理工作,对社会保险基金的管理使用情况至少进行两次以上的全面检查。加大社会保险征缴稽查力度,全年征缴稽查人数不少于五险六项参保总人数的40%,补缴率不低于70%;清理往年欠费不低于欠费总数的20%,全面开展社会保险待遇支付稽查工作,稽查五险六项享受待遇人数不少于总人数的20%,切实履行内部审计职责,确保社会保险基金安全。
  十、根据全市“金保工程”建设要求,积极做好数据整理、整合工作,各业务经办机构、街道(乡镇)、社区网络覆盖率达95%以上;积极配合做好12333宣传咨询服务工作。

  荥 阳 市

  一、城镇新增就业再就业人数4200人以上,其中,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1300人以上(“4050”人员再就业360人以上,领取优惠证再就业650人,公益性岗位就业190人)。再就业培训900人,创业培训60人。劳动保障示范社区创建达标率70%以上。发放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400万元以上。及时消除城镇“零就业家庭”。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
  二、国有、集体企业全部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其他类型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0%以上;企业劳动合同管理基础台帐建立率达到80%以上。加大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和培训力度,健全和完善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管理服务机构,设立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内外工作站。完成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15700人,转移就业前培训16700人,就业前专业技能培训9500人。本级财政按规定给予培训补贴。
  三、城镇新生劳动力培训900人,企业在职职工培训1670人(培养新技师120人)。
  四、企业养老保险新增参保职工3300人,总参保人数达到2.65万人,征缴企业养老保险费6349万元。确保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率和社会化发放率100%。
  五、医疗保险参保总人数达到4.05万人以上,其中农民工达到4300人以上,征缴金额达到4581万元以上;生育保险参保总人数达到0.7万人以上,征缴金额达到58万元以上。
  六、失业保险参保总人数达到3.72万人,失业保险费征收450万元,清理往年欠缴失业保险费不低于30%,全供事业单位应缴失业保险费足额列入同级财政预算。
  七、工伤保险参保总人数达到1.5181万人,继续实施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平安计划”,其中农民工参保达到8118人,全部煤矿和非煤矿山企业、80%以上建筑和其他高风险企业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全年工伤保险费征收73万元以上。
  八、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开展以劳动合同签订和农民工工资支付为主的劳动保障维权执法活动。劳动者维权公告牌向劳动密集型中小企业延伸,实施行政处罚自由裁量阶次制度。继续做好劳动保障诚信等级评价工作,强化农村企业三级管理责任制,做好砖瓦窑场、石灰、石料厂等农村企业的劳动用工管理工作,劳动保障专职监察员每人年度主动检查用人单位在50户以上,劳动保障监察受理举报投诉结案率95%。
  九、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的监督管理工作,对社会保险基金的管理使用情况至少进行两次以上的全面检查。加大社会保险征缴稽查力度,全年征缴稽查人数不少于五险六项参保总人数的40%,补缴率不低于70%;清理往年欠费不低于欠费总数的20%,全面开展社会保险待遇支付稽查工作,稽查五险六项享受待遇人数不少于总人数的20%,切实履行内部审计职责,确保社会保险基金安全。
  十、根据全市“金保工程”建设要求,积极做好数据整理、整合工作,各业务经办机构、街道(乡镇)、社区网络覆盖率达95%以上;积极配合做好12333宣传咨询服务工作。

  新 密 市

  一、城镇新增就业再就业人数7700人以上,其中,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1900人以上(“4050”人员再就业780人以上,领取优惠证再就业500人,公益性岗位就业300人)。再就业培训1700人,创业培训60人。劳动保障示范社区创建达标率70%以上。发放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350万元以上。及时消除城镇“零就业家庭”。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
  二、国有、集体企业全部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其他类型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0%以上;企业劳动合同管理基础台帐建立率达到80%以上。加大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和培训力度,健全和完善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管理服务机构,设立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内外工作站。完成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18000人,转移就业前培训19000人,就业前专业技能培训8500人。本级财政按规定给予培训补贴。
  三、城镇新生劳动力培训2400人,企业在职职工培训1320人(培养新技师130人)。
  四、企业养老保险新增参保职工2300人,总参保人数达到2.99万人,征缴企业养老保险费6174万元。确保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率和社会化发放率100%。
  五、医疗保险参保总人数达到4.39万人以上,其中农民工达到4300人以上,征缴金额达到4965万元以上;生育保险参保总人数达到1.8万人以上,征缴金额达到148万元以上。
  六、失业保险参保总人数达到3.76万人,失业保险费征收600万元,清理往年欠缴失业保险费不低于30%,全供事业单位应缴失业保险费足额列入同级财政预算。
  七、工伤保险参保总人数达到2.6276万人,继续实施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平安计划”,其中农民工参保达到13680人,全部煤矿和非煤矿山企业、80%以上建筑和其他高风险企业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全年工伤保险费征收291万元以上。
  八、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开展以劳动合同签订和农民工工资支付为主的劳动保障维权执法活动。劳动者维权公告牌向劳动密集型中小企业延伸,实施行政处罚自由裁量阶次制度,继续做好劳动保障诚信等级评价工作,强化农村企业三级管理责任制,做好砖瓦窑场、石灰、石料厂、小型煤矿等农村企业的劳动用工管理工作,劳动保障专职监察员每人年度主动检查用人单位在50户以上,劳动保障监察受理举报投诉结案率95%。
  九、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的监督管理工作,对社会保险基金的管理使用情况至少进行两次以上的全面检查。加大社会保险征缴稽查力度,全年征缴稽查人数不少于五险六项参保总人数的40%,补缴率不低于70%;清理往年欠费不低于欠费总数的20%,全面开展社会保险待遇支付稽查工作,稽查五险六项享受待遇人数不少于总人数的20%,切实履行内部审计职责,确保社会保险基金安全。
  十、根据全市“金保工程”建设要求,积极做好数据整理、整合工作,各业务经办机构、街道(乡镇)、社区网络覆盖率达95%以上;积极配合做好12333宣传咨询服务工作。

  中 牟 县

  一、城镇新增就业再就业人数3050人以上,其中,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1000人以上(“4050”人员再就业280人以上,领取优惠证再就业490人,公益性岗位就业180人)。再就业培训800人,创业培训60人。劳动保障示范社区创建达标率70%以上。发放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300万元以上。及时消除城镇“零就业家庭”。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
  二、国有、集体企业全部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其他类型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0%以上;企业劳动合同管理基础台帐建立率达到80%以上。加大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和培训力度,健全和完善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管理服务机构,设立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内外工作站。完成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15000人,转移就业前培训16000人,就业前专业技能培训7500人。本级财政按规定给予培训补贴。
  三、城镇新生劳动力培训700人,企业在职职工培训1110人(培养新技师5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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