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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水价改革实行“差别水价”和“阶梯式水价”政策促进节约用水的实施意见

  四、加强领导,统筹规划,保证水价改革的顺利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形成合力
  推进水价改革是一项系统工程,地方各级政府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各有关部门要积极参与、密切配合,同心协力搞好此项工作。价格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统筹研究和综合协调,准确把握水价改革的力度和时机,积极稳妥地推进水价改革工作,并加大对水价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财政等部门要加强对水资源费征收、使用的管理和监督。建设部门要加快城市供水管网改造和污水再生利用设施建设,积极推进城市供水和污水处理行业改革,加强对城市供排水行业及污水处理厂建设运行的监督管理,加大城市节约用水和污水再生利用的工作力度。水利部门要加强水资源的管理和配置,加强和规范水资源费的征收,积极推进供水单位管理体制改革。环保部门要加强水环境保护,做好污水排放的监测和执法监督工作。
  (二)做好水价改革与节约用水宣传工作
  要大力宣传水资源节约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使全省人民充分认识山西水资源短缺的严峻形势,充分认识水价改革对促进节约用水,保护水资源、减少水污染,建设“节水山西”、“绿色山西”以及对保障我省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所起的重要作用,增强忧患意识和紧迫感,形成“节水光荣、浪费可耻”的良好社会风尚,把节水变成全社会的自觉行动。对节约用水的先进典型要给予表彰,对严重浪费水资源、污染水环境的事件要及时处理并予以曝光。同时,跟踪了解社会动态,及时掌握新情况,解决新问题。
  (三)对“差别水价”收入实行专款专用
  在价格部门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第49号令核实成本、核准企业新增合理支出和收益的基础上,对“差别水价”收入由企业设立专项账户,价格、财政、建设和水行政主管部门监督使用,主要用于供水工程建设、管网和“一户一表”改造等项开支。
  (四)科学制订水价改革具体实施方案
  各级价格及有关主管部门,在充分考虑水价改革对社会稳定,特别是对普通群众日常生活影响的基础上,根据农业用水、工业用水、居民生活用水、工程供水等不同情况,尽快制定各类水价改革的具体实施细则和各项配套办法。列入价格听证目录的,要严格按程序进行听证,实行科学决策,尤其要执行好对弱势群体的价格优惠政策和各项补贴措施,分步骤、分阶段实施,确保节水型社会目标的实现。

  二○○七年九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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