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域规划是具有战略性、空间性和约束力的规划。区域规划的作用是划定主要功能区的“红线”,其主要内容是把产业集聚区、城镇体系、基础设施以及限制开发地区等规划落实到具体的地域空间,是编制区级规划、区域内其他规划的重要依据。编制区域规划,要着眼于打破地区行政分割,发挥各自优势,统筹重点基础设施、生产力布局和生态环境建设,提高区域的整体竞争能力。
区域规划的规划期原则上以 5 年为主(2006 年―2010 年),展望到 2020 年,并根据发展情况 5 年滚动修改 1 次。
(二)区域规划的内容
区域规划分为正文和规划说明两部分。
正文内容原则上应包括:发展方针、目标、任务、布局、项目,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等。规划内容应有较强的指导性和可操作性。对发展方针的概括要简明、准确;发展目标要定性与定量相结合,量化指标体系原则上以统计指标为依据,做好与国家、省、市总体规划的衔接,定性指标要体现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目标;任务要明确,突出空间指导与约束功能;布局设计要合理,明确区域发展的重点及重大建设项目,划定主要功能区的“红线”;规划对环境影响的分析要符合法律规定;保障措施要具有可操作性。区域布局设计和功能区划分必须有布局示意图和规划项目表。正文有目录和前言,前言主要简述规划区域、编制依据、规划期、规划作用等。
规划说明内容包括:规划区域现状、存在问题、发展趋势、区域的整体竞争力,履行编制程序的情况,并对征求意见、衔接和论证情况做出专门说明,对未采纳的主要意见应当说明理由。
(三)区域规划的编制程序
一般分为前期工作、起草衔接、审查公布 3 个阶段。
1.前期工作
区域规划选定。跨行政区的经济区规划,由市计委或市相关职能部门组织研究提出,报市人民政府审定。
拟定区域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编制工作开始前,应首先论证区域规划编制的必要性及其作用,拟定区域规划编制工作方案。工作方案内容包括:区域规划编制的必要性及作用,区域规划的范围,区域规划内容大纲,需要衔接的领域及论证的方式,编制进度,拟审批发布的机关等。工作方案需征求相关行政区人民政府的意见,送市计委备案,报市人民政府审定。
前期研究。工作方案确定后,要加强区域规划编制的前期研究工作,调动各方面力量,广泛深入地开展调研,对重大问题进行专题研究,正确分析现状和面临的形势,理清区域规划的基本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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