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旅游局关于开展以“防得住、打得赢、保安全”为目标的党的十七大期间消防安全保卫专项行动的通知
各旅游企业:
为深入贯彻落实公安部、市政府 “关于切实做好党的十七大期间消防安全保卫工作,坚决预防重特大火灾事故的通知”精神,我局决定自2007年9月1日至10月31日,在全市星级饭店、景区(点)、旅行社等旅游企业集中开展以“防得住、打得赢、保安全”为目标的党的十七大期间消防安全保卫工作专项行动,为迎接党的十七大胜利召开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对党、国家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把全力稳定火灾形势作为当前压倒一切的政治任务,全力以赴,决战七十天,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特别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我市旅游企业国庆、中秋和十七大期间的消防安全,为海口的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组织领导
成立海口市旅游行业党的十七大期间消防安全保卫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统一协调、督导、检查全市旅游企业在党的十七大期间消防安全专项行动工作。
组 长:龙卫东(市旅游局局长)
副组长:张光发(市旅游局副局长)
蔡 俏(市旅游局副局长)
成 员:杨昭山(市旅游局办公室主任)
文德林(市旅游局规划统计科科长)
蒋祖华(市旅游局管理科科长)
林桂标(市旅游局质量监督所所长)
领导小组在管理科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蒋祖华同志担任,联络员:曾昌斌,办公室电话:66797859。
三、主要任务
做好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集中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防患于未然。对全市所属旅游企业开展一次消防安全大检查,消除火灾隐患,重点检查消防工作责任制的落实,消防安全检查、巡查,火灾隐患的整改,消防设施器材的维护保养,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的畅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演练等情况。
(二)集中力量整治火灾隐患,确保不发生群死群伤火灾。继续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对被市政府列为挂牌督办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要签订责任书,落实整改方案和安全保障措施。单位要采取严防死守的防范措施,安排专人值班值勤,确保十七大期间的消防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