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圳市公共建筑空调温度控制标准执行情况大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深府办〔2007〕127号 2007年8月18日)
《深圳市公共建筑空调温度控制标准执行情况大检查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深圳市公共建筑空调温度控制标准执行情况大检查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执行公共建筑空调温度控制标准的通知》(国办发〔2007〕42号),进科学使用空调,节约能源资源,减少温室气体排放,有效保护环境,确保我市公共建筑空调温度符合规定的标准,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落实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增强全社会资源节约意识、推动资源节约活动为目的,以检查公共建筑温度控制标准落实情况为重点,全面落实我市节能减排工作,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解决我市城市建设和发展面临的资源约束和环境压力问题,保障全市经济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检查工作的组织和领导,建立深圳市公共建筑空调温度控制标准执行情况检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召集人由市建设局李荣强同志担任,成员由市发展改革局沈毅、贸工局殷勇、国土房产局刘永友、建设局胡建文、旅游局易能全、机关事务管理局余大浩、深圳供电局张致宪同志担任,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建设局,办公室主任由市建设局胡建文同志兼任,办公室成员由市发展改革局、贸工局、国土房产局、建设局、旅游局、机关事务管理局、深圳供电局、市建筑科学研究院、市土木建筑学会、市节能协会、市饭店业协会、市物业管理协会指定专人担任。
三、职责分工
(一)市建设局负责检查工作的组织与协调。
(二)市发展改革局负责督促检查公共设施新建、扩建、改建项目节能改造情况。
(三)市贸工局负责督促检查商场等公共建筑空调温度控制情况,监督、指导重点用能单位的节能改造工作,推进错峰用电。
(四)市国土房产局负责督促物业管理公司执行空调温度控制标准,检查商业办公楼宇公共建筑空调温度控制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