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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人民政府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圳市数字化综合执法系统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三)开发综合执法移动执法系统。根据全市综合执法可视化指挥调度管理的业务需求,采用先进的空间信息技术,实现包括对地理空间框架数据、遥感影像数据、执法事件分布、执法车辆GPS定位、执法人员GPS定位、视频监控点分布等全市执法资源集成化、精细化、可视化管理,为市、区和街道的现场执法提供图文互动的统一指挥调度平台,提高对重大事件处置的应急反应能力。
  (四)建立综合执法综合评价与决策分析系统。建立综合执法工作的量化考核模型,对各级执法主体的执法水平和工作效能等进行综合考评,由计算机自动生成考核评价结果,定期通报各部门。在数据分析、绩效评估和综合评价的基础上进行决策分析,为各级领导全面掌握工作动态,实现对综合执法工作统一监管、全程监督、指挥调度、科学决策提供依据。
  四、实施步骤与任务分工
  (一)准备阶段(2007年8月15日-9月30日)。
  1.成立筹备组开展前期工作;
  2.制定建设工作方案;
  3.申请项目立项;
  4.成立专家评审小组,论证、评审建设工作方案;
  5.各区政府相应成立筹备组,负责辖区内项目建设的方案制定、项目立项和实施工作。
  (二)建设阶段(2007年10月1日-2008年3月31日)。
  1.项目招标工作。按照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采购程序,通过公开招标选择技术力量强的公司承担系统建设任务,确保系统的高标准建设。
  2.系统平台建设工作。平台建设内容包括硬件平台建设和应用系统软件平台建设。市级硬件平台主要包括:服务器设备、数据库系统、移动执法终端和办公设备等。应用系统软件平台建设内容包括:综合执法信息共享平台、综合执法统一办案系统、综合执法移动执法系统和综合执法综合评价与决策分析系统等。以上工作由市城管局负责。各区、街道的平台建设工作,以及执法终端和办公电脑设备的购置工作由各区政府负责。
  3.信息资源共享与接口开发工作。利用全市电子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接口,实现各级行政部门的行政许可审批信息、证照信息和执法处罚信息的共享,为全市综合执法工作提供全方位的信息支撑。此项工作由市城管局负责,市信息办和各相关职能部门配合。各区政府、街道的电子政务信息资源共享接口的开发工作由各区政府负责。
  4.网络开通工作。依托现有政府外网和无线通信网络,建立连接市、区、街道执法队和相关政府部门、专业部门的网络,实现综合执法工作相关业务系统的互联互通。此项工作由市信息办负责,各区信息中心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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