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厅关于认真做好2007年医师资格综合笔试工作的通知
(内卫医字〔2007〕503号)
各考点:
全国医师资格综合笔试即将开始,为切实保证我区考试工作规范有序平稳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考点是考务管理和具体考务工作的承办机构,要认真履行《医师资格考试考务管理责任承诺书》的约定,卫生局主要领导担任考点主考,切实加强领导,重视考风考纪,维护医师资格考试的公平、公正。
二、要通过多种形式向考生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各考场要在明显位置张贴卫生部《医师资格考试违规处理规定》有关章节,做到事先告知,敦促考生诚信参考。
三、要根据国家医学考试中心雷同率分析及全区考务工作会议精神,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大对考生的管理力度。同时要高度重视考务机构内部的考风考纪管理。
四、要根据国家医学考试中心对考务工作人员的基本要求,聘用具有高度责任感的同志承担考务工作并签订责任承诺书。要组织上岗培训,使其掌握工作规程和工作流程,胜任考务工作。所有执考人员要配戴胸卡,考场内绝对不允许无关人员逗留。
五、要按照国家三部局《国家医学统一考试安全保密工作管理办法》,与当地保密部门联合对保密室的安全保密情况进行检查,不完善的要立即整改。9月17日前将联合检查情况书面向卫生厅汇报。试卷保密室保管规定和值班人员职责、试卷保管人、值班人员须知要张贴上墙,参与试卷保密工作的人员要签订《保密责任承诺书》。保密室使用期间要作好值班巡逻记录,存档备查。
六、要根据自治区卫生厅《关于印发全区医师资格考试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内卫医考组办〔2005〕3号),做好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准备工作。
七、要认真组织所有考务人员学习卫生部《医师资格考试违规处理规定》。执考中根据《规定》对违纪和作弊行为进行认定和处理,处理程序及处理权限根据《规定》第三章有关条款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