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是认真落实行政复议制度。加大贯彻
行政复议法力度,加强行政复议机构和队伍建设,完善行政复议听证制度、定期统计分析制度和错案责任追究制度。对符合法律规定的行政复议申请必须依法受理,并依法作出行政复议决定;对违法或者不当的具体行政行为,必须坚决予以撤销或者变更,努力提高行政复议案件质量。
四是严格执行行政赔偿和补偿制度。按照《
国家赔偿费用管理办法》关于赔偿费用核拨的规定,实行专款专用,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得及时足额的赔偿。要探索建立行政赔偿听证、协商、和解制度。建立健全行政补偿制度,切实保障被征迁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五、全面加强法制工作机构在行政层级监督工作中的地位
法制工作机构是各级各部门行政层级监督的主要实施机构,担负着监督、指导和综合协调的重要职能。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要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的要求,切实加强法制机构建设,着力改善行政层级监督部门的设备技术条件,合理设置人员编制,充分保证行政层级监督部门的业务经费,以适应行政层级监督工作的实际需要。凡具有行政执法职责的部门,都要设立法制机构或者法制工作岗位;行政管理、行政执法任务较重的部门和具有行政复议案件管辖职能的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必须依法设立法制机构。各级法制机构和法制工作人员要切实增强行政层级监督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努力提高理论思维能力、战略思维能力、协调和处理复杂问题的能力、创新能力,认真履行层级监督职能,完成好各项监督工作。
六、坚持不懈,强化宣传
各级各部门要加强《
安徽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的宣传贯彻工作,认真学习《条例》,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制度、行政执法责任制度、规范性文件异议审查等各项具体工作制度。进一步提高对行政层级监督工作的全面认识。修订后的《条例》在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基础上,增加或完善了行政层级监督内容,进一步体现
宪法和组织法确立的上级政府监督下级政府、本级政府监督所属工作部门的精神,为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提供了制度保障。对于防止行政侵权行为发生,防止社会矛盾激化、维护社会秩序稳定,都将发挥极其重要作用。各级政府及其部门要做到反面教育和正面宣传相结合、个案宣讲和全面教育相结合,突出执法实践,突出社会效果,让广大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和全社会充分认识到建立健全行政层级监督工作机制对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根本保障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