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淮南市“十一五”消防事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三)加强公安消防部队装备建设和特勤队伍建设

  1.加快消防车辆配备工作。依照新颁布的《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全面加强消防车辆建设,逐步淘汰到期报废车辆,添置大吨位水罐消防车,增强消防车辆抢险救援功能,完善消防车辆配套附属设施。2007-2009年,每年配备3辆大吨位水罐消防车和3辆抢险救援车,三年共配备9辆大吨位水罐消防车和9辆抢险救援车,同时添置防化洗消车、排烟车、干粉车、泡沫车、二氧化碳车和高喷车,全省十强县的凤台县消防站要配备1辆大功率重型水罐车和1辆抢险救援车,配备辆举高类消防车。

  2.加强消防员个人防护装备建设。从2007年起,全市一线执勤消防官兵11项个人防护装备按国家标准逐步配备到位,并完成2个固定式空气呼吸器充装站建设。2008-2010年,建成车载式空气呼吸器充装站,并逐步提高消防员个人防护装备质量。

  3.加快抢险救援等特勤器材的配备。2006年,全市现有公安消防特勤队(班)特勤器材要全部达到标准要求;按照国家标准,2007-2010年,侦检、破拆、洗消、输转、通信等抢险救援器材配备率逐年达到60%、80%、90%、100%。

  4.加强消防监督器材配备。2007年,市消防支队配备全套消防监督检查、消防工程验收、火灾现场勘查等设备。各消防大队和消防科配齐监督检查、调查器材设备,达到国家标准要求。

  5.抓好公安消防特勤队伍建设。2007年,建立特勤二中队,2008年在现有两个特勤中队的基础上成立特勤大队,增加特勤编制,全面提升特勤的拳头和尖刀作用。“十一五”期间,在县(区)公安消防中队普遍成立抢险救援班,实现全市消防特勤队伍网络化,进一步加强消防特勤队伍专业化建设,全面提高特勤队跨区域应急救援能力。

  6.加强灭火救援后勤保障装备建设。根据公安消防部队灭火救援工作需要,积极筹划构建火场、救援现场后勤应急保障体系。2008-2009年,购买2辆自装式消防器材后援车,建立后勤保障应急物资储备库和支队级装备维修中心。

  (四)改革和加强消防监督工作

  1.改善消防执法环境。切实加大消防执法力度,对违反消防法规和技术规范、标准,严重威胁公共安全以及由此导致发生火灾的,要及时查清原因、分清责任,根据情节对有关责任人员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对拒不执行行政处罚决定的,要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对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负有领导责任的人员,必须依法严肃处理。公安消防部门要加强与法院、检察院、安全监管等单位的联系,着力改善消防执法环境,加大行政执法力度,采取有效措施杜绝行政干预和不公正执法,严厉打击消防违法行为。


第 [1] [2] [3] [4] [5] [6] 页 共[7]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