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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南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民工工作的意见

淮南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民工工作的意见
(淮府〔2006〕91号)


凤台县、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企事业单位:

  根据《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国发〔2006〕5号)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民工工作的通知》(皖政〔2006〕5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进一步做好农民工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做好农民工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长期性

  (一)当前在农民工权益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近年来,我市在保障农民工权益、改善农民工进城就业环境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是,由于种种原因,社会上歧视农民工、侵害农民工合法权益的现象时有发生,引发了不少社会矛盾和纠纷,也引起了社会方方面面的广泛关注。当前在农民工权益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是:工资偏低、被拖欠或克扣现象严重;劳动时间长,安全条件差;缺乏社会保障,职业病和工伤事故多;在技能培训、子女入学、生活居住等方面也存在诸多困难,享受不到应有的平等待遇。这些问题的存在,直接影响到社会的公平正义与和谐稳定,必须切实加以解决。

  (二)农民工问题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农民工是改革开放和工业化、城镇化进程中涌现的一支新型劳动大军,已成为产业工人的重要组成部分,他们分布在国民经济的各个行业,是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农民进城务工,为城市创造了财富,为农村增加了收入,为城乡发展注入了活力,成为工业带动农业、城市带动农村、发达地区带动落后地区的有效形式,同时促进了市场导向、自主择业、竞争就业机制的形成,为改变城乡二元结构、解决“三农”问题走出了一条新路。因此,进一步做好农民工工作,对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实现我市奋力崛起目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三)做好农民工工作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战略任务。农业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是世界各国工业化、城镇化的普遍趋势,也是农业现代化的必然要求。在工业化、城镇化加快发展的阶段,越来越多的富余劳动力将逐渐转移出来,大量农民工在城乡之间流动就业的现象将长期存在。因此,我们必须站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全局和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到做好农民工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长期性。必须从市情出发,顺应工业化、城镇化的客观规律,引导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有序转移。

  二、进一步做好农民工就业服务和培训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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