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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实施畅通工程的意见》的通知


  11、加强建成区实施项目的交通影响分析。对建成区实施的大型项目及交通性项目建设开发,进行项目选址前的交通影响分析评价,评价率应达到100%。利用电子诱导牌、媒体、无线通信等工具,发布交通现状信息和预测信息,提供最佳行进路径,诱导交通流时空均衡分布,以保证通行能力的最优化。建成区主干道机动车平均时速在30公里以上。由市规划局牵头,市公安局配合,力争于2005年10月全面启动。

  12、充分发挥市畅通工程领导小组的决策作用。把城市道路、公共交通、停车场(库)、交通管理设施等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城市发展总体规划和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计划以及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积极促进城市交通管理工作与城市化协调发展。落实并完善安全责任制,依法将交通法制和交通秩序、交通安全的宣传工作纳入城市精神文明建设的统一规划,长抓不懈。在城市总体规划的指导下,制订并完善城市交通发展政策和交通综合规划,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的科学高效的管理体制。开展城市交通及交通管理基础数据普查,分析现状,查找问题,充分发挥畅通工程专家顾问组的智囊作用,解决影响城市交通畅通和安全的问题。由市畅通办牵头,市规划局、市公安局、市城管局配合,力争于2006年12月取得阶段性成效。

  13、加强公安交通指挥中心建设。加快公安交通指挥中心规范化、一体化进程,并朝智能化、信息化、综合化方向发展。充分发挥交通指挥中心决策、指挥的功能,整合交通信息、数据资源,提高动、静态交通诱导的实时性、准确性。加快交通管理信息化、现代化步伐,达到城市交通信息资源共享的目的,进一步提高信息的采集、分析、传输、交换能力,借助各种新闻媒体和无线通信等设备,及时发布并扩大道路交通信息实时发布量。建成可实时诱导交通流时空均衡分布,为决策提供科学依据、为实战提供综合信息支撑的现代化交通信息和指挥中心。由市公安局牵头,市规划局、市财政局、市建设局配合,力争于2006年12月初见成效。

  14、加强公安交通视频监控系统建设。改造现有公安交通监控指挥中心电视监控系统主机和GPS系统,建立GIS电子地图和交通诱导信息中心。通过具有信号控制、信息查询、监控、通讯、交通诱导、接警、指挥和勤务管理等8项功能的指挥中心直接调度执勤警力,前期处置突发事件,监控交通事故、交通堵塞、路面交通违法行为,采集道路交通流量。在有条件的大队要建立指挥监控分中心,提高道路的管控能力。同时,配合市政府上网工程,加快交通管理计算机网络建设步伐,建立交通信息公众查询系统,通过互联网向社会公布公安交通管理信息,增强依法行政的透明度。做好科技应用文章,增加路口灯控率,优化点、线、面交通信号控制,减少路口、路段绿灯损失时间,提高非高峰时段、夜间信号灯配时的合理性。加大路口、路段违法行为自动监测设备设置率,提高非现场处罚比例。增加路面执法装备投入,配备高质量的测速、酒精检测等装备。加快“交通违法信息业务系统”和“交通违法信息异地交换系统”建设,实现异地驾驶人、机动车违法信息的交换,为路面执法提供技术支撑。由市公安局牵头,市财政局、云岩区政府、南明区政府配合,力争于2006年12月完成。

  15、改革公安交警勤务管理体制,提高道路管控能力。要以缓解交通拥堵、预防交通事故为主要目标,建立高效的现代警务机制,有效地运用现有警力资源,充分发挥交警路面管控效能。推广交通管理勤务责任区制度,优化警力配置;摸清交通拥堵、事故多发路段的时空分布规律,建立与之相适应的快速、机动、灵活的疏堵和处理交通事故勤务机制;建立科学的勤务考核制度,提高见警率、管事率;把打击盗抢机动车犯罪活动纳入交警日常勤务工作中,调整勤务机制,扩大管控面,做到在被盗抢车辆出城主要道路、易发生盗抢案件的市区路边停车场和比较偏僻的地区等重要部位有警力巡逻,有技术手段实施监控,能及时为其他地区实施区域布控和公安机关刑侦部门破案提供有关信息;加强执法工作科学化,继续大力推进和完善我市机动车驾驶员违章记分、罚款IC卡管理;严格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配套法规的要求,规范民警执法行为、执法语言、执法程序以及接处警工作。由市公安局负责,力争于2005年12月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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