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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实施畅通工程的意见》的通知


  6、提高交通组织水平,确保道路畅通有序。认真对城市主干道、次干道、支路交通情况及影响交通畅通的突出问题进行调查研究,科学制定交通组织方案,合理渠化路口,提高道路通行效率,做好缓解拥堵工作,并形成此项工作的制度化。要优化施工道路交通组织,确保喷水池交叉口改造工程等旧城改造项目顺利实施,确保施工周边道路不发生交通瘫痪现象。挖掘现有道路的通行潜力,合理利用支路,制定市区单向交通整体规划,科学实施单行线。由市公安局牵头,云岩区政府、南明区政府配合,力争于2005年12月前初见成效。

  7、大力优先发展公共交通,提高公共交通吸引力和分担率。大力发展公共交通,落实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的政策,认真贯彻落实温家宝总理关于“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是符合中国实际的城市发展和交通发展的正确战略思想”的指示精神,大力实施“公交优先”发展战略,进一步落实《建设部关于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的意见》(建城〔2004〕38号),制定《贵阳市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的实施意见》》,加强城市公共交通法制建设,进一步完善和落实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的各项政策措施,加大对公共交通基础设施的资金投入,加快公共交通场站建设,逐步推行低地板公交车,继续抓好公共交通专用道的建设;结合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修编,编制完成《城市综合交通规划》和《城市公共交通专项规划》。由市规划局牵头,市城管局、市建设局、市公交总公司配合,力争于2005年12月完成。

  8、完善道路交通标志标线,为驾驶人提供通行便利。按照《关于完善和规范道路交通标志标线的意见》(公交管〔2005〕23号)通知要求,把完善和规范道路交通标志标线工作作为今年实施“畅通工程”的深化点着力抓出成效。要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标准(GB5768),参照《城市道路交通标志标线设置指南》、《推荐新增道路交通标志标线种类》,对现有交通标志标线进行全面排查、清理、规范与完善。要在标志标线设置的科学性、合理性、人性化上下功夫,重点解决路口标志设置数量过多、驾驶人识别困难,路段标志设置不醒目(包括被树枝、广告牌、建筑物等遮挡)、驾驶人不易发现,指路标志不连续、不系统,禁令标志预先提示不够等问题;要结合“双超”、“危险化学品运输”专项整治行动,科学、合理设置限速、禁行等标志,为车辆通行和交警执法提供依据;要完善城郊道路标志标线的设置工作,减少由于交通设施不完善而发生的交通事故;要充分挖掘路边停车资源,完善路边临时停车标志标线设置;要解决好主干道出租车停车点少与群众乘车方便之间的矛盾,在不影响正常交通的情况下,增加出租车临时停车点的设置,方便群众。由市公安局牵头,市财政局、市城管局配合,力争于2005年12月基本完成。

  9、加强交通需求的前瞻性研究。从道路车辆供需矛盾入手,预测发展趋势,着手考虑轨道交通在我市交通发展中的建设与运用;研究货物夜间运输配送、交通管制与诱导等交通需求措施,把握供需动静态平衡度,削减无效出行量;调整市区过境交通以及摩托车、三轮车等低效能车辆的通行范围;实施货运车辆夜间运输等交通管理组织措施,减轻市区交通压力,确保交通畅通。由市规划局牵头,市公安局、市建设局、市城管局、市交通局配合,力争于2006年12月基本完成。

  10、加强停车建设和管理工作。结合我市道路占道停车实际情况,按停车时段、车型、道路级差制定贵阳市占道停车收费标准,并报市政府批准执行,利用经济杠杆,合理调节停车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以下简称《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加大对人行道停车建设与管理以及对乱停车现象的整治。鼓励和引导单位向社会开放配建或内部停车场(库),规范次干道和支路的占道停车,加强分时停车管理。进一步挖掘景区和中心城区的停车潜力,对景区“停车难”开展调查研究,开辟假日临时性占道停车泊位,支持小区停车场(点)建设和管理并提供指导,建设停车诱导系统。由市规划局牵头,市建设局、市物价局、市城管局、市公安局配合,力争于2006年12月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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