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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民政厅关于省十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和省政协九届五次会议委员提案办理情况的报告

河南省民政厅关于省十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和省政协九届五次会议委员提案办理情况的报告
(豫民文〔2007〕123号)


省政府办公厅:

  我厅承办的省十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和省政协九届五次会议委员提案,已按要求于6月底前全部办理完毕并答复代表、委员。现将办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厅承办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的基本情况

  2007年,我厅共承办省十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和省政协九届五次会议委员提案69件,其中人大代表建议39件(主办37件、会办2件)、政协委员提案27件(主办22件、会办5件)、对省人大常委会提办理意见3件,内容涉及12个处室业务。6月底前全部办理完毕并答复。答复件中A类10件、B类38件、C类8件、D类3件。

  二、办理工作中的主要做法

  我厅对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高度重视,为做好办理工作,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一是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厅长孙培新对办理工作作出批示:全厅同志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由厅办公室牵头,与有关处(室、局)一起,高质量高效率办结。厅里明确厅长孙培新是办理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办公室的黄亚林副厅长为责任领导,承办处室为责任处室,办公室对全厅的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进行协调,指定专人负责。二是认真部署,加强督促检查。厅办公室就办理工作召开专门会议,下发了《关于认真做好2007年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豫民办〔2007〕4号),对办理工作提出具体要求,并制定了办理时间表,要求承办处室在5月底前办结。为保证办理工作的时效性,厅办公室加大督促检查力度,每星期对办理情况进行一次汇总,并及时向承办处室反馈情况,对进度慢的进行督导。三是加强联系沟通。一方面,对于联合办理的建议,我们注意加强与其他会办单位的交流、协商,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进行答复。今年有几件建议都提到,要加大对财政困难地区救助资金的扶持力度,就这个问题,我们积极与财政厅协商,并向省政府汇报,经过多方努力,在省委、省政府出台的关于加快黄淮四市发展的意见中,将省财政对黄淮四市农村低保的补助标准由每人每月18元提高到22元,一定程度上缓解了这些地区的救助资金匹配困难。另一方面,注重与代表的沟通,以便按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做好答复工作。仅尹志国代表本人以及与其他代表联名提的建议有12件,其中有些建议内容相互交叉,我们都按照代表所提问题,逐件做好答复工作。四是以解决问题和代表满意为目标,注重建立工作的长效机制。我们坚持把解决问题和建立工作的长效机制作为办理工作的一条重要原则。例如,在构建和谐社会的进程中,城乡低收入困难群众的生产生活问题受到广泛关注,为了解决好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我厅把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工作为民政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积极向省委、政府汇报,争取有关部门配合,救助体系建设的有关工作被列入省委、政府承诺办“十件实事”内容,取得了较大进展,我省全面建立了城乡医疗救助制度、提高了城市低保的标准和补差水平,去年在率先在全国建立农村低保制度,初步构建了省级城乡社会救助体系的框架,较好地保障了城乡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河南省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已列入今年人大立法调研计划。对近几年代表、委员多次提出的殡葬改革有关问题,我们认真查找问题,研究改进的办法,专门召开全省殡葬管理工作会议,与省监察厅、国土资源厅联合下发《关于纠正殡葬改革中违规行为的通知》,要求各地严格依法行政,认真纠正殡葬执法中的违规行为,并与省监察厅、公安厅、国土资源厅组成联合督查组赴各地督查,通过一系列积极有效的措施,我省殡葬改革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初步得到了解决,保证了殡葬改革工作的健康开展。通过办理建议、提案,有效解决了工作中一些热点、难点问题,促进了民政事业的发展。五是严格把关,保证办理质量。各处室承办建议、提案的复文由处室领导签字,厅办公室对答复件的政策性、复文格式等进行认真把关。在办公室要经过负责督查工作、公文审核工作同志和分管文秘主任3人把关,分管厅领导审核,最后由厅长审签。由于措施得力,层层把关,保证了建议、提案的办理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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