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实施《艾滋病防治条例》的通知

  (二)进一步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条例》将宣传教育作为预防控制艾滋病的主要手段,并设专章规定了艾滋病防治的宣传教育制度。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要以《条例》宣传贯彻为契机,进一步加大艾滋病防治宣传力度,普及防治知识。一是加强对公众的普及性宣传教育。广电、文化、工商主管部门要通过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新闻媒体开展艾滋病防治知识的公益宣传,交通、铁路、民航主管部门要在车站、码头、机场以及交通工具的显著位置设置公益广告,发放宣传材料,营造良好的艾滋病防治社会环境。二是各有关部门要根据本部门特点针对学生、育龄人群、进城务工人员、妇女等重点人群开展宣传教育。教育主管部门要指导、督促高等院校、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中学将艾滋病防治知识纳入有关课程,开展有关课外教育活动。人口和计划生育主管部门要利用计划生育宣传和技术服务网络组织开展艾滋病防治的宣传教育。区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从事劳务中介服务的机构要加强对进城务工人员的艾滋病防治宣传教育。鼓励和支持工会、妇联、共青团、红十字会等团体开展艾滋病防治的宣传教育。三是加强对有易感染艾滋病病毒危险行为人群的咨询、指导和宣传教育,提倡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营造良好的艾滋病防治的社会环境。四是加强对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的宣传教育,让他们知晓自己的权利和义务,更充分地享受应有的婚姻、就业、就医、入学权和承担相应义务。卫生行政部门要对有关部门、组织和个人开展艾滋病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提供技术支持。
  (三)认真落实预防控制措施。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按照《条例》要求落实各项艾滋病预防措施,鼓励和支持居民委员会以及其他有关组织和个人对有易感染艾滋病病毒危险行为的人群实施行为干预措施。公共场所的经营者要在公共场所内设置安全套或设置安全套发售设施。按照《条例》第29条规定,四川省政府确定的应当放置安全套或者设置安全套发售设施的公共场所是:宾馆、饭店、旅馆、招待所、度假村等提供住宿的公共场所,歌舞厅、音乐茶座、迪吧、保健按摩院(店)、桑拿、浴足、洗浴中心等公共娱乐场所,车站、码头、机场等流动人口较为集中的场所以及从事艾滋病、性病诊治和戒毒治疗业务的医疗机构。人口与计划生育、卫生、工商、食品药品监督、质量监督检验检疫、广播电影电视等部门要组织推广使用安全套,建立和完善安全套供应网络。公安、卫生、食品药品监督等部门要互相配合,落实针对吸毒人群的艾滋病防治措施,推进对吸毒成瘾者的药物维持治疗等干预措施的实施。公安、司法行政机关要对被依法逮捕、拘留和监狱中执行刑罚以及被依法收容教育、强制戒毒和劳动教养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卫生主管部门要建立健全艾滋病监测制度,积极推行艾滋病自愿免费咨询和检测,加强对医疗、检测行为和采集或使用人体组织、器官、细胞、骨髓等行为的规范化管理,严格规范血站、单采血浆站、血液制品生产单位的采供血行为和生产行为,防止发生艾滋病的医院感染和医源性感染,保证血液、血浆和血液制品的安全。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