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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民政厅关于加快我省第一批“蓝天计划”项目实施进度的通知

河南省民政厅关于加快我省第一批“蓝天计划”项目实施进度的通知
(豫民文〔2007〕124号)


郑州、驻马店、南阳、许昌、焦作市民政局:

  “蓝天计划”从2006年12月28日启动,经过半年多的工作,除郑州市儿童福利院建设项目已竣工外,其他项目进度缓慢,有的尚未开工。在6月15日民政部青岛会议上,民政部通报批评了全国第一批“蓝天计划”没有开工的项目单位,要求年底前必须完成主体工程。为了加快我省第一批“蓝天计划”项目的进度,保证按时完成民政部规定的任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领导,加大协调力度,争取早日开工。第一批“蓝天计划”项目的省辖市民政局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挂帅,主动汇报,切实做好与土地管理、城市规划、设计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工作,按照民政部要求按时完成年度计划任务,确保不影响民政部对我省第二批及以后“蓝天计划”项目的审批。

  二、确保机构功能完善与施工质量。第一批“蓝天计划”项目单位要根据民政部《儿童福利机构设施建设指导意见》和《“十一五”儿童福利机构建设规划》(民发〔2007〕76号)要求,科学设计,精心组织,认真施工。在设计功能方面,要充分体现儿童特点,将养育、康复、特教、大龄孤儿技能培训和指导家庭寄养等有机结合起来,确保新的儿童福利机构成为集养护中心、康复中心、特教中心、家庭寄养服务中心、散居孤儿救助安置指导中心、大龄孤儿就业培训中心6位一体的综合性福利服务机构,有条件的地方可建设模拟家庭养育方式的建筑设施,逐步引入国际儿童养育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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