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民政厅关于2007年度民主评议政风行风群众意见建议整改情况的报告
(豫民文〔2007〕144号)
省纠风办:
我厅收到《河南省纠正行业不正之风领导小组关于加强评议和整改工作的通知》(豫纠组〔2007〕16号)和反馈的群众意见建议后,厅党组高度重视,按照刘新民副省长的批示精神,迅速安排部署,并采取多种措施抓好群众反映的意见建议的整改工作。现将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高度重视,迅速安排部署全省政风行风评议工作会议之后,
厅党组及时召开会议传达学习了会议精神,对群众反映的涉及我省民政部门的意见建议进行了认真分析和讨论,研究提出了整改工作的职责分工和目标要求,明确了整改时限。8月13日,我厅印发了《
河南省民政厅关于做好2007年度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意见建议整改工作的通知》(豫民文[2007]135号,对全省各级民政部门抓好群众意见建议的整改工作提出了三条要求:一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级民政部门一定要从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群众意见建议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对评议和整改工作的领导,认真对待群众意见建议,把群众满意不满意、答应不答应、高兴不高兴作为评议和整改工作的根本标准,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作风”的纠风工作原则,从思想上高度重视,在整改上狠下功夫,认真负责地整改解决好群众反映的每一个问题,从源头上遏制不正之风的发生发展和蔓延,让群众满意。二要认真梳理,制定方案。厅机关各处(室、局)和省辖市民政局,要根据所反馈的意见建议和案件线索,认真梳理分析存在的问题,针对存在的问题,及时召开会议进行专题研究,分清轻重缓急,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和具体整改措施;要按照工作职责,对需要整改的问题仔细分解责任,做到有人管、有人抓、有人落实。三要突出重点,切实整改。针对群众意见建议比较集中的五个方面的问题,属于共性问题,要通过建章立制来杜绝类似问题的再次发生;属于个性问题,要逐条进行解决,并及时与当事人沟通,做到事事有结果、件件有回音;属于案件线索,要及时组织力量立案查处,澄清事实,化解矛盾,解决问题,严肃处理责任人;对群众历年来反映的老大难问题,要从机制体制上入手予以彻底解决,以实实在在的整改成果取信于民,树立我省民政部门在群众心目中的良好形象。并要求各单位在8月18日前将整改结果以书面和电子文档形式报厅纪检监察室。
二、认真梳理,明确整改责任
省纠风办反馈给我们的群众意见建议和案件线索共426条次,其中问卷意见建议371条次、网上意见建议49条次、案件线索6个。对这些意见建议,我们进行了认真的梳理和归纳,主要集中在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工作作风、殡葬管理和婚姻登记、退伍安置和优抚政策、救灾救济等方面(具体见附表)。根据梳理归纳情况,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管业务必须管行风”的原则,继续实行“条块结合、分工负责”的办法进行整改,即把群众意见建议按照内容分别反馈给厅机关有关业务处(室、局),按照意见建议的来源分别反馈给全省18个省辖市民政局,明确了“一把手”亲自抓、副职协助抓、纪检组长具体抓,纪检监察室组织协调、业务部门分工负责的整改工作领导机制。各省辖市民政局和厅机关相关业务处(室、局)针对所反馈的意见建议,也进行了认真梳理归口,制定了具体的整改方案和措施,做到了任务明确,责任到人。厅党组强调,凡整改不力、群众不满意的,要坚决追究相关单位和个人责任。